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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辦理主任介聘,違背教育部法令;現職教師方得適用介聘規定,可比照原高雄縣的「行政專長介聘」,合法合理處理相關問題。[2011/4/26牛奶瓶報報]

2011/4/26牛奶瓶報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不能違背教育部法令辦理主任介聘

依法行政,是基本原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不能違法亂搞,視法律與教育部命令為無物,否則將後患無窮!

99年06月15日,教育部函:主任介聘違反本部法令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之規範意旨,應屬無效。

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抵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已明確規範主任之任用方式。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係規範僅現職教師方得適用介聘規定。

辦法相關條文均無主任介聘之相關規範,所稱「主任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顯已違反前開法令。

教育部已經函示「主任介聘」已違反法令規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不能知法犯法,悶著頭違法亂搞!

我們建議,教育局應遵守法令規定,比照原高雄縣的「行政專長介聘」,合法又合理地處理相關問題!

轉貼950615教育部函:

●●●950615教育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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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受文者:本部國教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台國(四)字第0950081138號
速別:最速件
主旨:有關 貴府訂頒「屏東縣立國民小學主任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作業要點」、「屏東縣國民中學主任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作業要點」違反本部法令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之規範意旨,應屬無效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府95年5月30日屏府教學字第0950105469號函及95年5月24日屏府教學字第0950088429號函副本。

二、依「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已明確規範主任之任用方式,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係規範僅現職教師方得適用介聘規定,查辦法第4條係規定將參加主任甄選、儲訓之資格;第6、7條亦規定國中小主任甄選之條件;第10條係規定主任甄選、儲訓及候用作業,以上條文均無主任介聘之相關規範,爰旨皆所稱「主任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顯已違反前開法令。

三、另案內指稱該辦法第21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教師之介聘服務,以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以上為原則,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係指教師介聘服務。

四、準此,貴府訂頒旨揭作業要點,顯已違反本部法令規定,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之規範意旨,前述作業要點應屬無效,並請限期15日內通函 貴屬國民中小學,前開二作業要點即日起停止適用,並副知本部。

正本:屏東縣政府
副本:本部國教司

部長 杜正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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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以教育為根基迎向新工會時代-教師加入工會大家庭,邁向勞動團結新紀元【彰化縣教師會電子報】:全國教師會新聞稿-100.04.22

發報日期:2011-04-25/發報數:4977連結:http://www.cta.chc.edu.tw/program/epaper/view.php?paperserial=385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100.04.22

以教育為根基迎向新工會時代

教師加入工會大家庭,邁向勞動團結新紀元

落後的法令無法阻擋社會進步

保障各業受僱者組織工會載明於各項國際公約,台灣的教師卻被落後的國家法律下達禁令,時間竟然超過一甲子,2002年,在全國教師會的帶領下,十萬教師以「團結」、「尊嚴」、「協商」、「工會」為訴求,向政府與社會表達組織工會的決心。

九年來,在各界鍥而不捨的努力下,立法院繼通過《兩公約暨其施行法》之後,自民國18年制定以來即禁止教師組織工會的《工會法》,也終於在去年61日完成三讀修正,並將在今年五一勞動節正式解禁,補足了六十多年來的人權空白,證明落後的勞動法令,終究無法永遠禁錮社會進步,也標誌著台灣的人權保障進入新的里程。

教師為什麼要組織工會?

教師之所以決心組織工會,除了免於讓台灣自外於國際人權潮流的困窘外,在十多年的教師會運作經驗中,也已證明一個缺乏勞動三權保障的教師組織,難以提昇教育決策品質,甚至無力確保孩子的適性教育。從北北基執意實施一綱一本與自辦基測,從原台北縣政府不惜違反教育法制違法加課,從扭曲的五年五百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從許許多多荒腔走板的教育政策中,在在顯示,台灣需要一個專業又有力量的教師工會。

教師工會的任務~誓言以教育專業為本

作為受僱者團結組織,工會當然必須維護、增進會員權益,然而,基於教育的公共屬性,基於教職面向學生的工作特性,未來教師工會除了團結全體教育人員,更將致力優化教育決策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激勵教師專業,教師工會將以實際行動證明:教師工會不僅是教育人員的團結組織,更是台灣最專業的教育團體,教師誓言以具體行動提昇教育品質,以專業實現我們對台灣教育的願景。

各地教師工會組織現況

各級公、私立學校教師目前正積極進行教師工會之籌組,預計五一勞動節當天就有17個縣市教師工會成立,至五月底,則會有20個縣市成立教師工會,全國性的教師工會聯合會則將視各基層工會組織情形,預計今年七月左右正式成立,最遲於今年九二八教師節前成立。目前據本會初步統計,大高雄市教師加入原縣、市教師會所組工會已達原教師會總數,另外,新北市教師工會也在短短期間內入會超過一萬人,我們可以這麼說:老師沒有要不要加入教師工會的困擾,只有何時加入的問題。全國教師會竭誠歡迎還沒有加入教師工會的教育人員踴躍先加入服務地縣市教師工會,共同開創台灣教育新紀元。

台灣教師工會的社會責任

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約有30萬人之多,作為素質整齊的專業社群,教師工會必須善盡其社會責任,未來除致力推動勞動教育的課程化、建立親師生完整勞動意識,更將結合各進步社團力量,完備勞動法制、監督公共政策,俾能提升台灣勞動人權,早日落實公民社會。

附表:各地教師工會成立日期、入會聯絡電話、住址。

名詞說明:依工會法規定,教師不得組織企業工會,所以,縣市教師會轉型之工會名稱目前有「教育產業工會」、「教師職業工會」與「教師工會」幾種,我們通稱為教師工會,未來全國教師會組織之工會名稱則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

新聞聯絡人:劉欽旭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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