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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十二年國教」的意見【KTU & KTA電子報-第4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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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十二年國教」的意見

☉高雄市教師會教育政策中心2013.3.6

        今天(3/6)下午,本會受邀參加黃柏霖議員及陳麗娜議員共同主辦的「高雄市12年國教實施對家長及教師說明會」公聽會,本會理事長將率領幹部出席。以下 是本會將於現場表達之意見:

一、「落實十二年國教關鍵目標」之資源應到位,否則「十二年國教」應暫停實施。

十二年國教的關鍵目標有三:1.舒緩升學壓力、2.促進教育機會均等、3.確保學生 基本素質;其中,「目標1」要用「高中職均優質化方案」及「公私學費齊一化方案」來達成,「目標2」要用「高中職均優質化方案」及「弱勢學費補助方案」來 達成,「目標3」要用「補救教學方案」來達成。如果這些方案沒有足夠經費來達成應有的效果,則十二年國教註定失敗(註)。

* 註:做不到「高 中職均優質化」,現行超額比序項目便難以廢除;於是,偏袒優勢的比序項目(如「競賽成績」)將發酵成為主導,弱勢子女更無法進入優質高中職,如此惡性循 環,反而造成「階級固定化」的反效果。

根 據行政院核定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中的各方案及相關資訊,我們要提出三點質疑:

(一)「高中職均 優質化方案」100~102年預算分別為36.76億、38.76億、42.12億,未來4年,也預計每年編48~51億;然而,此經費到底用在哪些項 目?這些項目對於「提昇弱勢高中職之辦學條件」及「改善就學機會的城鄉差距」有沒有幫助?金額夠不夠?至今不見教育部有公開明確的說明。(註)

* 註:根 據「教育部101年度高中職優質提昇訪視報告」顯示:被訪視之45所公私立高中職,其前期「未達優質標準」(校務評鑑二等以下)者竟高達39校,佔 87%;如今,距103年正式實施,僅剩1年多,令人懷疑到底能不能達成「103學年度達成80%以上全國優質高中職」的目標。此外,該報告也指出:這些 「未達優質標準」之學校之困境為「學校規模過小,影響學校財務,導致合格教師比率偏低,專科教室設備與維護亟待提昇」,這些學校其實需要更多的補助。至 於,要如何解決以上這些問題?教育部至今沒有隻字片語。 
(二)「補救教學方案」的經費在配套措施「3-學生生涯輔導與國民素養提昇」 項下,100~102年預算分別為3.54億、3.53億、4.73億,未來4年,也預計每年編3.8億;然而,此經費應不包括「補救教學方案」當中每年 14億的「抽離式補救教學模式」,這些錢是預計要地方政府出的。但以各地方政府財政吃緊的情況(台北市除外),有能力出嗎?願意出嗎?

其次,根據「補救教學方案」,14億的「抽離式補救教學模式」是「仍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教學人員費用,無需增置員額」估算出來的;以目前「代課教師招聘困 難」及「代課教師流動性高」的情況,難道是要再壓榨現職教師?
(三)「公私學費齊一化方案」和「弱勢學費補助方案」的經費在工作要項「3- 實施高中職免學費」項下,100~102年預算分別為120.44億、144.72億、142.76億,預估103年將增為178億,104年甚至將爆增 為210億,105年、106年預估也都將維持在200億上下,而增加的部分都是「不排富免學費(註1)」的支出。未來,若整體教育經費沒有相對的增加 (註2),則「不排富免學費」的支出難道不會排擠原本就經費不足的其他方案(例如前述的「高中職均優質化方案」和「補救教學方案」)?

*註1:100~102 年之補助政策為「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學生」的「高職免學費」及「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103年起為「公私立全部高中職所有學制學生免學費」,每年 都將增加6、70億。
*註2:100年底立院修法,將教育經費預算從政府總預算的 21.5%提升到22.5%,預估將使教育經費增加200億;但是今(102)年教育部所編預算卻只比去年增加7.36億,其中12年國教經費只有 288.96億,只比101年多3千8百萬。 

二、教育部應統一公布「優質高中職」認證指標及認證程序,以建立公信。
目前,大家把焦點都放在「超額比序」,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大家對「非明星高中」的品質沒有信心。因此,除了「高中職均優質化方案」的 經費要足夠又有效,更要建立具有公信力的「優質高中職」認證指標及認證程序。

然而,根據教育部訂定的「101學年度優質高中職認證實施計畫」,其中的「認證基準」僅粗略的規定:「學校評鑑總成績達80分以上」,甚至 還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訂優質高中職認證基準」;而教育部「高中職學校評鑑實施方案」中,雖有評鑑的項目、指標,但通過標準則無清楚交待,造成「人為提高通 過比率」的質疑。在此提出三點建議:

(一)教育部應儘 速公佈統一之「高中職優質化的認證指標」,各指標應有明確、具體的通過標準。指標應包括:

1. 量化指標:專 任教師比率、合格教師比率、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教師待遇福利、教師工作負擔、生師比、學生單位教育經費、專科教室、圖書設備。
2. 質化指標:校 園氣氛、學校本位課程、學生適性學習輔導、補救教學、教師專業發展之規劃品質及實施成效。 
(二)教育部應制定統一之認證程序,要求各主管機關於103年前對所有申請參 與十二年國教之高中職進行認證;凡未認證或認證不通過者,不應作為十二年國教之學校。
(三)認證結果應予公告,除公告各指標通過與否(但不應註明分數或等第),並 應公告認證單位及其負責人。 

三、參與十二年國教之私校應適用公校相同規範。
參與十二年國教之私立高中職,領取政府巨額的學費補助,理應接受公立學校相同的規範;否則,由於生源穩定,反而助長私校之辦學歪風。在此提 出二點建議:

(一)凡參與十二 年國教之私立學校,其師資、設備、課程及教學,皆應符合公立學校之規範(例如常態編班、正常教學、課後輔導之規範)。
(二)參與十二年 國教之私立高中職,其「直升名額」相對於「免試名額」的比率應與公立學校相同;若其國中部或國小部有入學有篩選機制,即不得有直升名額。 

四、反對「扭曲教育本質」或「偏坦優勢家庭」的超額比序項目,未來應逐年廢除。 
目前的超額比序項目大多有「扭曲教育本質」或「偏坦優勢家庭」的問題(註),只因「高中職均優化」尚未完成,無法說服大眾接受「就近入 學」;未來,配合「高中職均優化」的實施成效,此類不當的超額比序項目應逐年廢除。建議:

(一)教育部應針對超額比序之項目及採計方式訂定統一規定,避免各地比較所衍生之爭議。

(二)針對有「扭曲教育本質」或「偏坦優勢家庭」的超額比序項目,教育部應訂定落日條款。

* 註:「擔任幹 部」、「獎懲」、「志工服務」有各自的教育意義與功能,超額比序將予以扭曲;「競賽」、「技能檢定」則明顯偏坦優勢家庭,對弱勢學生不公平。
新聞聯絡人 陳建志理事長 093505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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