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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問題[2010/5/11牛奶瓶報報]

引用自

【2010/5/11牛奶瓶報報】

【990510高雄縣教師會回應新聞稿】

高雄縣調查站正在調查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弊端
高雄縣教師會將向地檢署告發相關單位包庇瀆職
【李水勝校長】是否心虛才「惡人先告狀」?

98年11月20日,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的弊端,
就有人向高雄縣政府提出檢舉,但高雄縣政府國教科、政風處被質疑處理不公。98年12月09日,高雄縣政府竟然發函要求大寮國中針對相關經費的核銷進行「補正」

98年12月22日,大寮國中相關人員向高雄縣教師會陳情檢舉,除了具名的書面陳情書,還檢附相關的帳冊和單據影本。98年12月29日,高雄縣教師會查詢、檢驗相關的證詞和證物,認為這是可受公評之事,於是發出新聞稿公開大寮國中家長會帳冊的問題。

高雄縣教師會公開檢舉,事情曝光、媒體報導,高雄縣政府該徹查不徹查,高雄縣教師會相關公文、憑證等證據都有,李水勝校長竟然還敢眼睜睜對媒體記者胡扯說事情是「誤會一場」。

99年03月02日,【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發函要求高雄縣政府提供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高雄縣政府政風室】也於99年03月08日,將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檢送【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

這件事情,眼見司法要介入調查了!李水勝校長是否慌了?所以「惡人先告狀」,在事件媒體曝光後的四個多月才發出新聞稿,表示將按鈴申告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加重毀謗罪」。

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涉嫌弊端的問題,竟然查了這麼久沒有結果,究竟是誰包庇校內違法人員?高雄縣政府向來被質疑包庇涉貪校長,難怪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會「有恃無恐」!

既然行政調查不可信賴,只好訴諸司法訴訟,李水勝校長要告高雄縣教師會,我們將會出庭將一切攤在陽光下,我們也決定委託律師針對大寮國中案相關人員涉嫌包庇瀆職向地檢署提出告發,讓司法釐清所有的真相。

新聞聯絡人: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


●●●981209高雄縣政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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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函
地址:83001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段132號
承辦人:吳琬馨
電話:07-7477611轉1759
傳真:07-7434292
電子信箱:94xy002@mail.kscg.gov.tw
受文者:大寮國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國字第09803146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 貴校家長會支用乙案,請依說明是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98年11月20日縣長信箱陳情案件辦理。
二、 貴校家長反應學校家長會部分經費支用款項不明,本案經本府教育處視導人員查核後發現,貴校本(98)學年度辦理家長會業務移交時,有部分經費支用簽呈遺漏會長簽章檔情事。
三、 請貴校務必確實依據相關規定流程辦理家長會經費之使用,並儘速將上述有部分經費支用簽呈遺漏簽章等情事立即補正。
正本:大寮國中
副本:本府教育處國教科


●●●981214高雄縣政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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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函
地址:83001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段132號
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07-7477611轉2413
傳真:07-7434292
電子信箱:97r006@mail.kscg.gov.tw
受文者:大寮國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正二字第09803179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因業務需要,請 貴校提供如說明項所列資料供參,請 查照。
說明:需 貴校提供96年迄今家長會費如下資料:
一、 家長會費帳簿(原始記帳資料)、收支核銷憑證正本。
二、 金融機構專戶存款對帳單與存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字樣)。
三、 家長會收受各界捐款收據存根聯正本。
正本:大寮國中
副本:本府政風處
縣長 楊秋興


●●●990308高雄縣政府政風處函●●●
--------------------------------------------------------------------------------
高雄縣政府政風處 函
地址:83001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段132號
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07-7477611轉2413
傳真:07-7434292
電子信箱:97r006@mail.kscg.gov.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府正二字第09900008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高雄縣立大寮國民中學95-97學年度家長會、學生家長後援會明細暨核銷憑證正本6本、收支日記簿正本2本、家長委員贊助禮金存根聯正本2本,共計10本,請 查收。
說明:
一、復 貴站99年3月2日山肅字第0996900716號函。
二、旨揭資料正本請於用畢後逕予歸還高雄縣立大寮國民中學。
正本: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
副本:高雄縣立大寮國民中學、本處第二科
處長 林進丁


●●●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不清案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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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爆發
98年11月20日,大寮國中家長向縣長信箱檢舉:「大寮國中家長會部分經費支用款項不明」。

●縣府國教科、政風室疑似包庇袒護
98年12月09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表示:經縣府視導人員查核發現該校家長會有部分經費支用有問題,要求大寮國中【補正】。

98年12月14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要求提供該校96年迄今之家長會費等各項資料。

●媒體報導
98年12月29日,大寮國中人員向高雄縣教師會檢舉,高雄縣師會發佈新聞稿【大寮國中爆發類似「扁家集團」的貪腐弊案 涉案人員使用「假發票」手法侵吞家長會份】。
98年12月29日,中央社報導【大寮國中侵吞家長會費?校長否認】。
98年12月29日,TVBS報導【免費冰塊也報帳! 家長會募款疑遭濫用】。
98年12月30日,聯合報報導【假收據、沒領據 訓導主任被控A錢】。
98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報導【捐款遭亂請領 家長會忍無可忍】。

●法務部調查
99年03月02日,【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發函要求高雄縣政府提供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

99年03月08日,【高雄縣政府政風室】將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檢送【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

●李水勝發出新聞稿
99年5月10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發佈新聞稿【高雄縣大寮國中校長到地檢署按鈴申告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加重毀謗罪」】。

99年5月10日,高雄縣教師會發出回應新聞稿【高雄縣調查站正在調查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弊端 【李水勝校長】是否心虛才「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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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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