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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第535期電子報】【新聞稿】抗議課綱偷渡觀課,全教總批評教育部迎合民粹,犧牲教育專業與國教品質

發報日期: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政策部 


(自由時報記者羅沛德攝)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41029

抗議課綱偷渡觀課,全教總批評教育部迎合民粹,犧牲教育專業與國教品質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下簡稱「總綱」)預定107學年度實施,無視全教總代表強烈抗議,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1027日審議「總綱」時,通過「校長暨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等文字。
     校長、教師是否應辦理觀課?如何觀課?教育行政應如何支援?教師權利義務該如何釐清?並非不能討論,惟顧名思義,課程綱要主要在規範12年國教之課程目標與課程架構,無限上綱納入所有官方思維,只會使「總綱」成為傷害教育法治、教師專業與國教品質的四不像怪獸。
     全教總以為,「觀課」畢竟是「教師專業發展」範疇,就教育法制而言,應為教師法規範事項,至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則為法規命令,目的在於「規範各領域之學習內涵、後續教科書審定之依據,以及規劃如何由各學習領域之學習以促進課程目的之達成。」(教育10349日臺教師()字第1030046844號函)
     亦即,「總綱」之內容應符合法律授權之規範,法規命令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均屬無效,教育部強行在「總綱」中加入校長、教師觀課文字,業已逾越法律授權,顯有紊亂教育法治之虞。
     事實上,近年來,包括教師組織、各領域社群、各級學校教師,早已自發啟動翻轉教室、開放觀課,能獲得教師迴響的關鍵在於教師的自覺與認同,教育部此種由上而下、無視教育法治、缺乏配套措施的強制規定,如何可能獲得教師共鳴?
     全教總必須再次提醒,在形式主義掛帥下,已然荒腔走板的12年國教,還會更加步履蹣跚、前途多舛,在「總綱」裡強制教師觀課,或許迎合了民粹,卻無法因此轉移12年國教配套措施不足的事實,教育部必須為其傷害教育專業負起完全責任,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做出明確回應,否則不排除發動後續抗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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