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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1000427高雄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草案]會議報告[2011/4/28牛奶瓶報報]

2011/4/28牛奶瓶報報

1000427高雄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草案)會議報告


報告人:高雄縣教師會 政策組 潘如梅(詳細會議記錄以教育局所整理為準)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地點:市府四維行政中心第五會議室
●主席:陳副局長金源
●本會代表由副理事長李季謦老師與我代表與會


本次要點之訂定應為100年3月10日監察院糾正教育部怠於監督地方政府落實訂定正常化教學相關要點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爰此,教育部業以100年3月22日台國(四)字第1000046866號函要求全國各縣市訂定加強中小學教學正常化相關要點,其中各校應確實遵守常態編班、課業輔導、模擬考、教師專長排課及依課表上課等相關規定。

◎會議重點條文如下:
一、落實巡堂制度,定期檢核教室日誌,並督導教師依課表授課,以積極掌握課程之教學及活動現況。(本會建議教室日誌部分應提供範本供未實施之學校參考)

二、學生成績評量應依教育部訂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本局訂頒之「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國民中學應訂定各領域成績評量方式,並予以公告。(有關國小學生成績評量部分,尚在簽核中待頒訂後再修改此條文)

三、國民中學教師課務編排原則如下:
(一)應依教師專長及聘任科別排課,如有配課情形仍應要求教師依所排定之課程按表授課,不得挪為他科使用。
(二)特定科目課程由未具專長教師授課總節數達二十二節以上之科目,教師缺額應優先晉用該特定科目教師。(此部分本會提醒教育部規定係為總節數達二十節以上,惟與會校長們認為須訂定寬鬆,以利學校課程編排)

四、國民中學應確實要求配課教師專業進修,對於未具專長之配課教師,應依其專業成長需求提供進修機會,並優先推薦其參與該科目進修活動,落實課程教學正常,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附記:
1.今日會議出席者多為國中校長代表,其訂定之實施要點也多為規範國中應落實教學正常化,要點條文逐條討論,本會參酌教育部相關規定提出建議,多為會中採納並達成共識。
2.會後要離開前,有位校長(應為原高市國中校長)對著我們說:「你們很棒,概念很清楚。」其實,在我們參與任何法規定訂之前,如教育局會前有提供相關議程資料,我們都會盡己所能參酌相關規定,相互討論作足功課與會,務期能讓相關規定明確以利學校落實推動。

【牛奶瓶】高雄縣教師會團隊的專業,大家有目共睹,有口皆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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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辦理主任介聘,違背教育部法令;現職教師方得適用介聘規定,可比照原高雄縣的「行政專長介聘」,合法合理處理相關問題。[2011/4/26牛奶瓶報報]

2011/4/26牛奶瓶報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不能違背教育部法令辦理主任介聘

依法行政,是基本原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不能違法亂搞,視法律與教育部命令為無物,否則將後患無窮!

99年06月15日,教育部函:主任介聘違反本部法令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之規範意旨,應屬無效。

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抵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已明確規範主任之任用方式。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係規範僅現職教師方得適用介聘規定。

辦法相關條文均無主任介聘之相關規範,所稱「主任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顯已違反前開法令。

教育部已經函示「主任介聘」已違反法令規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不能知法犯法,悶著頭違法亂搞!

我們建議,教育局應遵守法令規定,比照原高雄縣的「行政專長介聘」,合法又合理地處理相關問題!

轉貼950615教育部函:

●●●950615教育部函●●●
----------------------------------------------------------------------------------
教育部 函
受文者:本部國教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台國(四)字第0950081138號
速別:最速件
主旨:有關 貴府訂頒「屏東縣立國民小學主任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作業要點」、「屏東縣國民中學主任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作業要點」違反本部法令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之規範意旨,應屬無效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府95年5月30日屏府教學字第0950105469號函及95年5月24日屏府教學字第0950088429號函副本。

二、依「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已明確規範主任之任用方式,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係規範僅現職教師方得適用介聘規定,查辦法第4條係規定將參加主任甄選、儲訓之資格;第6、7條亦規定國中小主任甄選之條件;第10條係規定主任甄選、儲訓及候用作業,以上條文均無主任介聘之相關規範,爰旨皆所稱「主任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顯已違反前開法令。

三、另案內指稱該辦法第21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教師之介聘服務,以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以上為原則,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係指教師介聘服務。

四、準此,貴府訂頒旨揭作業要點,顯已違反本部法令規定,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之規範意旨,前述作業要點應屬無效,並請限期15日內通函 貴屬國民中小學,前開二作業要點即日起停止適用,並副知本部。

正本:屏東縣政府
副本:本部國教司

部長 杜正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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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以教育為根基迎向新工會時代-教師加入工會大家庭,邁向勞動團結新紀元【彰化縣教師會電子報】:全國教師會新聞稿-100.04.22

發報日期:2011-04-25/發報數:4977連結:http://www.cta.chc.edu.tw/program/epaper/view.php?paperserial=385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100.04.22

以教育為根基迎向新工會時代

教師加入工會大家庭,邁向勞動團結新紀元

落後的法令無法阻擋社會進步

保障各業受僱者組織工會載明於各項國際公約,台灣的教師卻被落後的國家法律下達禁令,時間竟然超過一甲子,2002年,在全國教師會的帶領下,十萬教師以「團結」、「尊嚴」、「協商」、「工會」為訴求,向政府與社會表達組織工會的決心。

九年來,在各界鍥而不捨的努力下,立法院繼通過《兩公約暨其施行法》之後,自民國18年制定以來即禁止教師組織工會的《工會法》,也終於在去年61日完成三讀修正,並將在今年五一勞動節正式解禁,補足了六十多年來的人權空白,證明落後的勞動法令,終究無法永遠禁錮社會進步,也標誌著台灣的人權保障進入新的里程。

教師為什麼要組織工會?

教師之所以決心組織工會,除了免於讓台灣自外於國際人權潮流的困窘外,在十多年的教師會運作經驗中,也已證明一個缺乏勞動三權保障的教師組織,難以提昇教育決策品質,甚至無力確保孩子的適性教育。從北北基執意實施一綱一本與自辦基測,從原台北縣政府不惜違反教育法制違法加課,從扭曲的五年五百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從許許多多荒腔走板的教育政策中,在在顯示,台灣需要一個專業又有力量的教師工會。

教師工會的任務~誓言以教育專業為本

作為受僱者團結組織,工會當然必須維護、增進會員權益,然而,基於教育的公共屬性,基於教職面向學生的工作特性,未來教師工會除了團結全體教育人員,更將致力優化教育決策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激勵教師專業,教師工會將以實際行動證明:教師工會不僅是教育人員的團結組織,更是台灣最專業的教育團體,教師誓言以具體行動提昇教育品質,以專業實現我們對台灣教育的願景。

各地教師工會組織現況

各級公、私立學校教師目前正積極進行教師工會之籌組,預計五一勞動節當天就有17個縣市教師工會成立,至五月底,則會有20個縣市成立教師工會,全國性的教師工會聯合會則將視各基層工會組織情形,預計今年七月左右正式成立,最遲於今年九二八教師節前成立。目前據本會初步統計,大高雄市教師加入原縣、市教師會所組工會已達原教師會總數,另外,新北市教師工會也在短短期間內入會超過一萬人,我們可以這麼說:老師沒有要不要加入教師工會的困擾,只有何時加入的問題。全國教師會竭誠歡迎還沒有加入教師工會的教育人員踴躍先加入服務地縣市教師工會,共同開創台灣教育新紀元。

台灣教師工會的社會責任

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約有30萬人之多,作為素質整齊的專業社群,教師工會必須善盡其社會責任,未來除致力推動勞動教育的課程化、建立親師生完整勞動意識,更將結合各進步社團力量,完備勞動法制、監督公共政策,俾能提升台灣勞動人權,早日落實公民社會。

附表:各地教師工會成立日期、入會聯絡電話、住址。

名詞說明:依工會法規定,教師不得組織企業工會,所以,縣市教師會轉型之工會名稱目前有「教育產業工會」、「教師職業工會」與「教師工會」幾種,我們通稱為教師工會,未來全國教師會組織之工會名稱則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

新聞聯絡人:劉欽旭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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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摘要-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簡介[李敏瑞]-中等以下學校,不含校長,任何人包含學生、教師、家長、來賓等,發生校園公共意外,學校被認定有責,皆可理賠。

全國教師 第五十期 2011.03.25出刊
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簡介[李敏瑞]

本案保費全由教育部專款支應

一、保險內容
(二)名詞說明:
第三人:......(註:今年的保單增加僱主責任險,執行職務之教職員亦納入保障)

二、增加僱主責任險,教師納入為受保障對象

三、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無法廣為教師及家長週知的原因
保單內容皆有自負額,此自負額學校得自籌,若事故認定學校有責應賠,等於承認有疏失,故學校大多不願主動宣導,教育部銀子等於白花,所以仍須宣導,發揮保險功能。

四、何時應啟動通報?向誰通報?保險理賠請求時效是多久?
迅速通報保險公司。宣導手冊雖標示事故發生五日內通報,但事實上,兩年內皆可提出理賠之申請。

五、任何意外事故都可獲得理賠嗎?
事故如非學校責任,便不須賠償。但,學生如有傷亡,則可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的理賠。

六、如屬學校有責,學校相關人員會被求償嗎?
學校是被保險人,保險公司理賠於第三人後不會再對學校或教師求償,請學校相關人員放心。

七、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學生平安保險的差異是什麼?
前者歸責於校方才理賠,而後者只要學生傷亡即理賠。

八、公共意外責任險之積極意義
轉移學校承擔巨額理賠的風險,且學校相關人員因有了風險觀念,進而細心檢視與維護各項設施之完善,降低校園意外事故之發生。

本案每一學校皆設有一負責人,且參加過宣導講習,保險公司亦規劃負責各校的服務人員,可就近洽詢。請鼓勵教師們上「明台校園網站」詳閱並宣導於學生及家長。

明台產物保險-校園公共意外險專區
http://mtplp.msig-mingtai.com.tw/web/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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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2-雲林縣教師產前假、分娩假、病假、延長病假相關法規-產假可提前21天請假,不須醫師證明-連續病假五天由學校核支代課鐘點費

產假(分娩假)可提前21日請,毋須醫師證明。(教育部98.08.24.教師請假規則)

連續病假五日以上由學校核支鐘點費。(雲林縣98.10.28.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

分娩假、產前假由學校核支鐘點費。(雲林縣98.10.28.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

女性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除得請產前假、提前請部分娩假外,亦得以病假(延長病假)登記。[教育部100年3月3日臺人(二)字第1000903620號函]

主題
女性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相關事宜
內容
教育部100年3月3日臺人(二)字第1000903620號函,女性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除得請產前假、提前請部分娩假外,亦得以病假(延長病假)登記,渠等課(職)務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規定辦理,請 查照。
一、依總統100年1月5日公布修正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辦理。
二、 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3項規定:「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復參酌勞工請假 規則第4條規定略以,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亦即「病假」),且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 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三、現行教師如因安胎需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得請產前假、提前請部分娩假及病假 (延長病假)。至成績考核部分,本部將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將現行因安胎需要所請之假,排除納入成績考核 中有關假別之計算。


相關法規閱覽和下載網址如下:

教育部98.08.24.教師請假規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30

雲林縣98.10.28.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
http://mysql.ylc.edu.tw/ann/show.php?mytid=28802&mypartid=0&noday=&nopart=1&show=0&myday=999&noyear=1&nomonth=&myyear=&mymonth=

教育部100年3月3日臺人(二)字第1000903620號函
http://www.tta.tp.edu.tw/1_news/detail.asp?titleid=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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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1000321全教會函:教育部應全面檢討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等亂象

2011/4/20牛奶瓶報報

1000321全教會函:教育部應全面檢討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等亂象

全國教師會會依據第六屆第六次會員大會決議,發文建請教育部全面檢討現行中小學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之意願等亂象。

這種亂象,全國都有,高雄市也不遑多讓,很多高中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之意願,連高雄中學也有老師釋放訊息跟我們檢舉!

轉貼1000321全國教師會函:

●●●1000321全國教師會函●●●
================================================================================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函
受文者:教育部
速 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全教教字第100151號
主 旨:建請 貴部全面檢討現行中小學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之意願等亂象。

說 明:
一、依據本會第六屆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

二、參考 貴部91年發佈之『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課業輔導之目的本為提昇學生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能;惟今已淪為應付升學考試之必然措施,辦法中自由參加、品德陶冶之教育意義蕩然無存。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怯於面對家長,對於監導學校課業輔導之正常化教學作為,幾乎完全棄守,課業輔導成為補習措施。

三、現行全國各國、高中職第八節輔導課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常見以各項方式強迫所有學生參加,並已惡化至不徵求家長同意、要求不參加者提出申請等侵犯家長選擇權之作法。且,上開課程也幾乎都在上新進度,形成各校之惡性競爭。

四、尤有甚者,不少學校延伸第八節惡性競爭之邏輯,以家長會辦理之理由在學校開辦第九節、夜間課業輔導、假日到校課業輔導,情況已嚴重到影響學生身心健康與長遠之教育發展,成為霸凌之背後因素之一。

五、本會認為,提供家長正確的教育觀念是教育人員應盡的責任。教育人員不應拿理想需與現實妥協作為藉口,而應以理想之落實為己任,積極維護教育專業。

六、故,本會建請 貴部(一)比照霸凌之處理方式,發文各級地方政府、要求學校召開校務會議專案討論學生課後輔導、自習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開設程序,不得違反法令,並說明違反時辦理此一業務相關人員及教師應負之法規責任。(二)訂定查核辦法,明訂查核人員及流程,確實執行。

正本:教育部
副本:本會所屬縣市教師會、理事、監事、會員代表、本會自存

      理事長 劉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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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1000414咄咄集:可有天上掉下來的工會[羅德水]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6132

咄咄集:可有天上掉下來的工會

台灣立報2011-4-13 21:56 作者:羅德水 ■羅德水

儘管教師組織加緊宣傳力度,但在基層教師工會籌組過程,來自教師的疑慮不減,就連不少教師會幹部也發出疑問,所關心者,除了「為什麼要組織工會」這個老問題,再來就是「組織工會能改變什麼」或「組織工會真的更好嗎」?

這兩質問看似不相干,實則有高度的關連性,質疑既出於長期以來教師對工會概念的生疏,更來自運動過程友善的法制與官方,教師原本對工會所懷抱的應然的、美好的想像,在修法角力與實際組織過程中逐漸消磨耗損。

毫無疑問,對比教師工會的不確定性,不假思索地聽命於官方,或者乾脆接受官員的指令教育學生,確實輕鬆得多。然而,殘酷的是,即便教師甘於自我定位為工具,也不見得可以確保教職與勞動條件於不變,遑論將教師工具化、技術化不啻等於對教育的異化。這其實也正是教師必須組織工會的關鍵,工會也者,團結受雇者以促進其權益固然有之,對教師而言,更是一個形塑自覺、揚棄工具定位、鼓動教師專業、善盡教師作為公共知識份子責任的一個過程,在這樣的認識基礎上討論,組織工會是否帶來改變猶待實踐加以檢驗,但運動過程確定不會是請客吃飯,甚至充滿挫折與挑戰。

挫折險阻主要來自於想方設法削弱工會的官方,因為原本定於一尊的教育決策模式或有可能因教師工會而鬆動,原本扭曲的教育資源分配機制亦有可能因此瓦解,惟其如此,長年禁錮教師運動的《工會法》即便解禁,官方仍要在法制面對教師作出不符比例的限縮,而基層教師工會在組織過程中則免不了要與勞政機關折衝角力。

然而,這一切豈在意料之外?事實上,除了極權政府為了便於統治而豢養工會,除了黃色工會為了私利甘願充當政府與政黨工具外,從來就沒有天上掉下來的工會,也從來沒有接受豢養的工會而能夠強大的。相較於南韓教師工會運動之慘烈,組織過程平靜的台灣教師至少應該體悟,不會有一個鋪好紅地毯的華屋美廈等待教師進駐,也絕不會有一條前人打造好的路徑指引教師前進,教師工會只能在運動過程中積累組織實力,只能展現具體專業作為以贏得社會支持,甚至連下一階段的修法,也只能藉由持續與反對者對話蓄積動能。

在這樣多的不確定中,唯一確定的則是,無論維護權益或提升專業,工會之路不可能假手他人,就只能靠教師自己踩踏出來,教師工會的樣貌取決於教師的行動。

(教師)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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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1000413教育論壇:淺論教師工會組織形態[羅德水]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6116

教育論壇:淺論教師工會組織形態

台灣立報2011-4-12 22:37 作者:羅德水 ■羅德水

「工會三法」預定生效日進入最後倒數時間,各縣市教師工會也已進入最後籌組關頭。自《工會法》於201061三讀修正通過以來,關於教師工會之組織形態,學校教師關心者不外以下問題:

應組織「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

《工會法》所稱之產業工會,係「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職業工會則是「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且「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縣市為組織區域,同一縣市內之同種類職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簡單來說,「職業工會」有如目前之三級教師會,由各級公私立學校之教師依行政區發起、組織,「產業工會」之會員涵蓋面則不限於學校教師,舉凡受雇於公、私立學校不具公務員身分之職員工,以及服務於學校體系外之教育從業人員,均可加入產業工會成為會員。

此,縣市教師會與有意組織教師工會之教育從業人員,可依主客觀條件決定組織職業屬性相同之職業工會,或結合其他教育體系從業人員直接組織產業工會,必須指出的是,或有人著眼於「職業工會」名稱之獨性,惟教師工會之強大與其名稱其實完全無涉,無論組織「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均應致力提升服務品質與組織率,方為教師工會經營正道。

能否成立學校教師工會?

受行政部門影響,立法院通過之《工會法》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亦即,相較於現行三級教師會,未來教師無法成立學校層級之教師工會,官方此舉自然出於削弱教師工會力量之陽謀,殊不知,教師除免於在學校層級先行組織工會之繁瑣程序,縣市層級之教師工會仍可於章程明訂在各校設立分會組織,差別只在於名稱從某某學校教師工會轉換成縣市教師工會某某學校分會罷了,長遠來看,官方打壓教師工會的算計反而有助於提升教師工會之組織率。

現行教師會何去何從?

現行教師會依《教師法》與《人民團體法》組織,未來之教師工會則依《工會法》組織,兩會適用法令不同,主管機關不同,會員亦不盡相同,亦即,無論是否成立縣市或全國層級之教師工會聯合會,現行三級教師會之運作與組織變更悉依相關法規與組織民主程序辦理

仍須一提的是,依《團體協約法》之規定:「所稱團體協約,指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與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以約定勞動關係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亦即,現行教師會不具備簽訂團體協約之法定地位。

教師工會理事長應如何產生?

有別於《人民團體法》與舊《工會法》對理事長選任方式之限制,新修正的《工會法》則無明訂工會理事長選舉方式,無論採取「會員直選」、「會員代表選舉」、「理事會推選」,概由工會自主並於章程明訂選舉方式即可。

國立高中職之教師工會形態

之所以成立工會,主要目的在於團結受者,並由工會代為與雇主簽訂團體協約,以維護勞工權益,按理,國立高中職之雇主為教育部,理應由各國立高中職教師組織跨縣市之產業工會,或由各縣市國立高中職教師先行成立職業工會後,再籌組全國性之聯合會。

然而,在五都升格國立高中職改隸直轄市後,原有之國立高中職不僅校數與從業人員大減,且不少學校散佈於各偏遠縣市,單獨成立國立高中職教師工會不僅耗費資源、時間,成立後之能量是否足以有效服務會員,並獨力與教育締結團體協約,或有斟酌餘地。

考量主客觀現實,國立高中職教師或可循現行教師會組織模式,分別加入所在地縣市教師工會,並透過全國性之教師工會聯合會協助處理國立高中職教師之勞動關係,只要入會之教師達到全體國立高中職教師人數之一半以上,教師工會聯合會即可與教育部簽訂團體協約。

私校教師工會組織形態

就目前三級教師會組織現況而言,各級私立學校教師之組織率長期偏低,不少人因而擔心,如何期待連教師會都不願意組織的私校教師籌組教師工會?要知道,私校教師之所以無意組織教師會,主因在於個別教師難以面對校方或懷柔或高壓的氛圍,誠如前述,正由於《工會法》禁止成立學校教師工會,對擔心籌組學校層級教師組織而與校方發生衝突之私校教師而言,反而是加入上級教師工會之一大契機。

職是,私校教師無須先行組織學校教師工會,只要個別學校之教師加入上級教師工會達半數以上,教師工會即可與該校董事會締結團體協約,易言之,原先總體組織率偏低之私校,反而有可能於入會率高之個別學校率先完成團體協約之簽訂。

大專校院教師工會組織形態

無可諱言,大專校院教師與中小學教師之勞動條件不一,兩者關注之議題亦不盡相同,有別於公立中小學之雇主為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公立大專校院之雇主多為教育部,私校則為各學校董事會,按理,各公、私立大專教師可分別籌組工會聯合會以維護權益,然而,依目前大專教師參與三級教師會之意願,及其對教師工會之態度,大專教師能否於短時間內組織教師工會,且拭目以待。

會費如何收取?

相較於目前三級教師會偏低之入會費與常年會費,修正後的《工會法》明訂:「入會費每人不得低於其入會時之一日工資所得。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百分之零點五。」至於工會聯合組織之收費則從其章程規定。

法制上之所以訂定收費下限,目的當然在於充實工會財務狀況進而提升其自主性,然而,過高的會費是否連帶降低組織率,亦值得討論,還好《工會法》關於基層工會之收費規定,並無罰則,各工會仍可於章程自訂。

全國工會聯合會何時可成立?

《工會法》第8條明訂:「工會得依需要籌組聯合組織;其名稱、層級、區域及屬性,應於聯合組織章程中定之。工會聯合組織應置專任會務人員辦理會務。以全國為組織區域籌組之工會聯合組織,其發起籌組之工會數應達發起工會種類數額三分之一以上,且所含行政區域應達全國直轄市、縣(市)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亦即,全國性教師工會聯合組織之成立,仍取決於基層工會之籌組進程。

對教師來說,依法組織教師工會是個全新的經驗,籌組過程難免面臨挫折,無論是進一步認識勞動法制,或是累積與勞政主管機關的交手經驗,實踐都是最好的認識。

(教師)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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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全國各縣市[含外島]國中專任[不含導師、特教、兼任]教師授課節數一覽表[2011.04.11.斗六國中教師會法制組整理]

台灣全國各縣市[含外島]國中專任[不含導師、特教、兼任]教師授課節數一覽表

按此下載
110411-台灣全國各縣市[含外島]國中專任[不含導師、特教、兼任]教師授課節數一覽表.doc

2011.04.11.斗六國中教師會法制組整理

一、依據全國各縣市所訂定國中教師授課節數之行政規則整理列表如下。
二、計有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改制前)、台南市(改制前)、彰化縣、台中市、苗栗縣、新竹市、新竹縣、桃園縣、台北縣(改制前)、台北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高雄市,共21縣市的授課節數資料。
三、本表格僅包含國中專任教師,並不含導師、特教、兼任教師。
四、參考資料與來源列於文末。

領域
縣市

發布日期

語文

國文科

語文

英語科

數學

自然生活科技

社會

健康與體育

藝術與人文

綜合

活動

雲林縣

090617

17-18

19-20

19-20

19-20

20

19-22

21-22

21-22

嘉義縣

100407

18

18-20

18-20

18-20

18-20

19-22

20-22

20-22

嘉義市

060724

18

20

20

20

20

22

22

22

台南縣

091028

18

18-20

18-20

18-20

18-20

18-22

18-22

18-22

台南市

100603

18

20

20

20

20

20

20

20

彰化縣

050225

18

20

20

20

21

21

22

22

台中市

110126

18

18-21

18-21

18-21

18-21

18-21

18-21

18-21

苗栗縣

2007年

18

20

20

20

20

22

22

22

新竹市

2010年

18

20

20

22

20

22

22

22

新竹縣

030815

18

18

20

20

20

22

22

22

桃園縣

060619

17-18

18-20

18-20

18-20

19-20

19-21

20-22

20-22

台北縣

060308

17-18

18-20

18-20

18-20

20

19-21

20-22

20-22

台北市

080502

18

20

20

20

20

21

21

21

澎湖縣

070726

18

20

20

20

20

20

22

22

金門縣

090728

18

20

20

20

20

20

20

20

連江縣

091020

18

19

19

19

19

21

21

21

宜蘭縣

090814

18

20

20

20

20

20

20

20

花蓮縣

100128

18

20

20

20

20

20

20

20

台東縣

100923

18

20

20

20

20

21

21

21

屏東縣

070815

18

20

20

20

21

21

21

21

高雄市

110214

18

20

20

20

20

20

20

20



備註:台中市授課節數為改制後台中市教育局綜合原台中縣市辦法暫訂之草案

-----

參考資料來源:

110411整理-台灣全國各縣市國中教師授課節數.rar
https://sites.google.com/site/tljhta/files/110411%E6%95%B4%E7%90%86-%E5%8F%B0%E7%81%A3%E5%85%A8%E5%9C%8B%E5%90%84%E7%B8%A3%E5%B8%82%E5%9C%8B%E4%B8%AD%E6%95%99%E5%B8%AB%E6%8E%88%E8%AA%B2%E7%AF%80%E6%95%B8.rar?attredirects=0&d=1

雲林縣
090617雲林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標準.doc
http://mysql.ylc.edu.tw/ann/show.php?mytid=26035

嘉義縣
100407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標準表.doc
http://www1.cyhg.gov.tw/educational/chinese/publish_1.aspx?NID=3087

嘉義市
060724「嘉義市國民中學各領域專任教師及導師每週授課節數表」暨「嘉義市國民中學兼職教師每週任課節數表」
http://163.27.1.111/laws.asp?ano=269

台南縣
091028台南縣公私立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doc
http://web1.tainan.gov.tw/Upload/UserFiles/%E5%8F%B0%E5%8D%97%E7%B8%A3%E5%85%AC%E7%A7%81%E7%AB%8B%E5%9C%8B%E6%B0%91%E4%B8%AD%E5%AD%B8%E6%95%99%E5%B8%AB%E6%AF%8F%E9%80%B1%E6%8E%88%E8%AA%B2%E7%AF%80%E6%95%B8%E7%B7%A8%E6%8E%92%E8%A6%81%E9%BB%9E.doc

台南市
100603台南市國民中學教師暨兼任行政人員每週授課節數、學生每週學習節數核定表.doc
http://ww2.csjhs.tn.edu.tw/joomla/upload/csjhs06/download/99/99temp/9906/09912539290-1.doc

彰化縣
050225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doc
http://www.boe.chc.edu.tw/boepage/%E6%95%99%E8%82%B2%E6%B3%95%E8%A6%8F/%E5%AD%B8%E7%AE%A1%E6%B3%95%E8%A6%8F/%E4%BA%BA%E4%BA%8B/%E5%BD%B0%E5%8C%96%E7%B8%A3%E5%9C%8B%E4%B8%AD%E6%8E%88%E8%AA%B2%E7%AF%80%E6%95%B8%E6%9B%B4%E6%AD%A3%E7%89%88.doc

台中市
110126-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草案).doc
http://www.tc.edu.tw/news/show/id/1120

苗栗縣
070801-96苗栗縣國民中學各領域每週授課節數統計表.pdf
http://www2.mlc.edu.tw/edudocu/416filename2.pdf

新竹市
新竹市光華國中9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計畫9902plan.pdf (第十二頁)
陸、九年一貫課程架構-三、領域教師授課節數一覽表

http://163.19.108.4/downtext/upload/990316-school.pdf

新竹縣
030815-新竹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doc
http://hclaw.hsinchu.gov.tw/la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27004

桃園縣
060619-桃園縣國中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doc
http://www.tycg.gov.tw/main/law_detail.aspx?sn=873
台北縣
060308-臺北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時數表.pdf
http://msa.tres.tpc.edu.tw/~people/lawfie/113-0.pdf

台北市
080502-臺北市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基準.doc
http://newweb.tp.edu.tw/public/DownFile/228/%BBO%A5%5F%A5%AB%B0%EA%A5%C1%A4%A4%BE%C7%28%A7t%A7%B9%A5%FE%A4%A4%BE%C7%B0%EA%A4%A4%B3%A1%29%B1%D0%AEv%A8C%B6g%B1%C2%BD%D2%B8%60%BC%C6%B0%F2%B7%C7970416%2Edoc

澎湖縣
070726-澎湖縣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doc
http://www.ctps.phc.edu.tw/modules/news/visit.php?fileid=5

金門縣
090728-金門縣國中小教師授課準則.doc
http://cnc4.km.edu.tw/bulletin/bulletin_get_att.php?no=6515&type=a

連江縣
091020-連江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時數.doc
http://www.matsu.edu.tw/extra_admin/upload_files/rules_99/dep1-1011152206-2.doc

宜蘭縣
090814-宜蘭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實施要點.doc
http://law.e-land.gov.tw/law/public/rule/rule_2.asp?todo=FullText&type=New&no=%A9y%A6%E680-261&mod=3#

花蓮縣
100128-花蓮縣立國民中學行政組織及授課節數表.doc
http://glrs.hl.gov.tw/glrsout/inc/GetFile.ashx?FileId=595

台東縣
100923-臺東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時數參考表.doc
http://law.taitun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1527&KeyWord=%E6%8E%88%E8%AA%B2

屏東縣
070815-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doc
http://www.ptc.edu.tw/ptc_files/file_download/0dc932c449a0d96511c719a4906c8cd8

高雄市
11021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07399號函
2011/3/1牛奶瓶報報 http://www.kcta.org.tw/milkping/view.asp?Id=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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