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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公教人員保險法草案通過-強迫當模範生 考試院師心自用[全國教師會聲明稿]

引用自
2010-12-10

台北市教師會電子報

【全國教師會聲明稿】
強迫當模範生 考試院師心自用
考試院昨天院會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草案,本會摘要說明如下:
1. 該案使公教人員保險追隨國保、勞保之後,將養老給付予以年金化,這是國內養老制度的系統化演進。
2. 此次將原來60萬人分為兩大類(乙類為公營事業員工及私校教職員,這十萬多人是本就在公保內,不是如報載的--現在才加入)財務切開,年金之每年替代率不同,費率不同。乙類為1.3%。
3. 現職人員可選擇一次領或改領年金,根據自身狀況及需求,新進人員則一律領年金,甲類人員-公務員及公校教師之替代率設計為每年0.65%。
本會派出之公保監理委員吳忠泰與羅德水評論如下:
1. 乙類人員因為沒有月退休金,所以政府想藉公保人員分類而提高其替代率到1.3%,但相對的要提高近一倍的保費且「費率一次到位」,這有其考慮。但是勞保、國保在建構年金時,要調到合理費率通常是以漸進方式,連軍公教的退撫基金也採逐年提高,顯然此次一次到位的做法,是在強迫乙類人員當模範生。
2. 該案中,乙類人員過往年資在合併計算給付時,如每年以1.3%替代率領取,其過往年資還要在退休時逐年扣回(最多要扣50多萬元);這也是勞保、國保、軍公教退撫所沒有的。如果1000多萬人都沒有這樣做,卻要這十萬人當模範生,顯然官員的思維完全枉雇族群間的公平。
3. 甲類人員以0.65%為替代率,是基於「不調高費率」及「不使甲類人員在加上退休金後,每月退休總所得超過現職所得」,但由於年輕公教人員未來會受到多次退休制度變革的影響(例如減額年金),所謂所得過高發生的可能性不大,現在所持理由反而壓低了甲類人員的權益,且矯往過正,讓公保變得極無價值。
全國教師會為因應本次變革,已先分別提供兩種版本給立委參考,立委提案後並分別在十月及今日完成立院一讀。我們將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時,要求併案審查,公開聽證,讓有理的版本出線。

聯絡人:本會秘書長吳忠泰老師 0928-144-881

臺北市教師會 Taipei Teachers' Association
會址: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187巷一號3樓(蘭州國中內)
e-mail:tta@tta.tp.edu.tw

電話:(02)2596-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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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高雄縣市合併各項收費、補助及政策齊一的時程[2010/12/6牛奶瓶報報]

非常用心且專業的高雄縣教師會,列出了下列許多學生相關補助,可以作為參考。

引用自
2010/12/6牛奶瓶報報

【縣市合併】高雄縣市合併各項收費、補助及政策齊一的時程

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陳菊市長公開宣示「

擇優適用」,且不會「一市兩制」!

高雄縣教師會整理高雄市各項收費補助項目及實施時間,希望高雄市政府落實陳菊市長政見!

這些項目,很多有關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原住民、軍公教遺族等學生的權益,千萬不能跳票!

政治亂,教育不能亂,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大家一起來監督高雄市政府的落實情形。

高雄縣教師會將各項收費、補助及政策的落實期程整理如下:

【99年12月26日】
國小學童營養午餐免費


【100年1月1日】
各機關學校員工交通補助費
國中小營養午餐繳費
國中小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補助
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


【100年2月1日】(下學期開始)
各級學校員額編制
各級學校教師授課節數
國中小課後輔導鐘點費
國中小營養午餐補助
國中小代收代辦費補助/減免
國中小免費教科書補助/減免
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補助
各級學校軍公教遺族補助
各級學校愛心助學金補助
各級學校低收入學生助學金補助
高中職學生學雜費補助/減免
高中職學生就讀私立高中職學雜費補助
高中職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補助
國中學生就讀私立國中雜費補助
國中原住民學生獎勵(助)金補助
國中小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補助
公私立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在校住宿生之住宿及伙食補助


【100年8月1日】
國小提高教師員額編制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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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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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針對全國校長協會、全家盟及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昨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對《教師法》提出修正,並提出教師評鑑入法、教師申訴權回歸工會法、教師會轉型成教學研究的專業組織的訴求,本會提出下列評論。[台北市教師會電子報]

引用自
2010-12-09
台北市教師會電子報

【本會評論】針對所謂校長及家長代表召開記者會的三大訴求,本會提出下列說明。


針對全國校長協會、全家盟及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昨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對《教師法》提出修正,並提出教師評鑑入法、教師申訴權回歸工會法、教師會轉型成教學研究的專業組織的訴求,本會提出下列評論。
一、 本會本來就不反對專業的教師評鑑,但評鑑的指標、評鑑人的資格、評鑑結果的使用…等相關配套要完善,才不至於落得像現在備受批評的大學評鑑,單一獨尊SSCI與SCI期刊論文數,來評鑑大學教授研究指標,扼殺許多教授教學的熱情,反而不利大學教育的惡狀。
在社會環境仍以升學掛帥為評判學校的辦學績效的價值觀下、在「升學才是王道」的潮流下,我們擔心,日後的「教師評鑑」,是否會以滿足某些家長期望的「學生升學率」當成重要的評斷指標,或當作某些不當行政人員遂行其威權的要脅手段。若要再讓教師評鑑修入《教師法》,除非提出完整的制度與政策,否則很可能重蹈高教的覆轍。
二、 教師申訴權為教師法保障的教師行政救濟,教師申訴是教育系統內部處理機制,現有各行各業已經組織工會者,其內部也有各自的申訴機制,也就是說,申訴制度的存在和組織工會並不衝突。
請相關團體看好教師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內容之後再發表看法,而不要只是一昧反對法律給教師的合理保障,很可惜的,家長及校長團體老是用資方的態度來看所有的事情,以老闆的心態希望勞方事多、錢少,多辛苦一點而不能有申訴的權益,台灣勞工的低賤辛苦、不受重視,由這些人的態度就可看出,社會怎麼能做到合理公平。
三、 教師會本來就是一個專業研究的教師組織,近年來對於教育專業、課程發展、教材教法均有許多專業研究與參與,更能結合教育現場的最前線意見而做實際修正,貼近實際教學狀況,無需再轉型。

當今教育本為社會大眾所關心注視,家長、教育行政人員與老師,應同心為我們的下一代,打造出更好的環境,但教師應有行使憲法保障下之基本權益,敬請上述團體多瞭解教育現場及教師的想法,對於家長們提出某些教育現場的不足之處,我們務實面對、積極處理,共謀學生之未來,勿一味對教師基本權益多所打壓,方是台灣教育之福。

公關文宣部主任 江文隆 TEL:02-2596-0780 Email :cyhsjohn@yahoo.com.tw

以下節錄自12-09各大新聞媒體

校長、家長團體 籲修教師法2010-12-09 中國時報
【殷偵維/北縣報導】

全國校長協會、全家盟及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昨天召開記者會,針對《教師法》修正案提出三大訴求,包括教師評鑑入法、教師申訴權回歸工會法、教師會轉型成教學研究的專業組織。

這場記者會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指出,《教師法》適用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中職以下教師共廿五萬人,攸關三百四十八萬學生的受教權,十五年前訂立的教師法,已不符合現今需求,應立即修法。

三大團體的第一項訴求,是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徹底解決不適任教師。張榮輝說明,中小學教師評鑑未能全面執行的原因,在於沒有法源依據,僅能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式辦理,試辦長達五年,只有不到一成的教師參與。

第二項訴求則是將教師申訴權回歸《工會法》。立法院在今年六月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教師可以組織或加入工會,屆時,教師不僅適用勞動三法,同樣擁有教師法的保障,全國校長協會擔心,當教師權益與學生權益抵觸,教師會可以在教師法、工會法間擇優適用,如不盡速釐清,會遇到更大紛爭。

三大團體主張,教師法應刪除申訴、訴訟規定,讓教師申訴權益回歸工會法。另外還應該調整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的比例,並增列法律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加入。

第三項要求,應修訂教師法第廿六條,明定教師組織轉型為教學研究的專業組織。張榮輝表示,工會法規定學校不得設置教師工會,為了避免教師會以其他類似工會的形式存在於學校,或轉型為教師工會的學校分會,教師法一定要明訂教師會應該轉型為教師教學研究的專業組織。

三大團體表示,工會法將於明年五月上路,屆時與教師法抵觸,造成問題解決困難,應立即修正,期盼這次修法能在立法院順利過關,讓修正後的《教師法》在明年一月上路。

教師評鑑 家長團體促入法 〔中央社〕【12/8 16:55】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祕書長符慧中今天表示,將請各地區家長代表分別尋求民意代表協助,希望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修正教師法時,能將教師評鑑納入。

中小學校長協會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符慧中、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等人出席。會中針對教師法修正提出3點訴求,包括教師評鑑入法、教師申訴權回歸工會法、教師會轉型成教學研究的專業組織。

張榮輝表示,立法院6月三讀通過「工會法」,教師可組織工會加入,未來教師若加入工會,可能會在教師法和工會法間擇優適用。教師法如不儘速修正,可能會損害學生受教權,要淘汰不適任教師也會更困難。

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理事長劉承武認為,檢察官、司法官都有接受評鑑,大學法也有規定大學教師應接受評鑑,教師評鑑入法對教師來說應不至於干擾教學。劉承武說,教師評鑑若不能入法,他們可先做的就是設計滿意度調查問卷,反映不適任教師的狀況。

符慧中表示,全家盟去年召開會員大會就提出教師評鑑入法的建議,但一直到這個會期,都還沒有被納入教師法。她認為「孩子的成長不能NG」,為提升基層教師的素質,教師評鑑應儘速納入教師法。

為推動教師評鑑入法,符慧中說,將請各地區家長代表分別尋求民意代表協助,希望立法院修正教師法時,能將教師評鑑納入。

教師法?工會法?擇法適用範圍 待釐清【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台北報導】2010.12.08 03:13 pm

立法院今年6月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規定教師得組織及加入工會,並適用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規範,教師將適用勞動三法,同時擁有「教師法」的優渥保障和福利,家長團體擔心,教師未來會在「教師法」與「工會法」兩者擇優適用,如不盡速修法處理,不適任教師等問題將會遇到更大的困難,損害學童受教權。

因此,家長團體建議政府在修法時,應同時要優先處理「教師法」與「工會法」之間有扞格之處,其中,在教師法修正內容包括,「刪除申訴及訴訟等規定,讓教師申訴權益回歸工會法」、「重新調整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比例,把教評會組成的教師比例由現行二分之一降低,增列社會公正人士名額,讓家長及學者、社會公正人士在教評會比率占五分之二以上」,另外,須調整教師申訴評審委員會結構,增列法律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不可少於二分之一,以避免「師師相護」,非由教師意見決定一切,將能更有效地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

同時,尚應明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並修訂教師法第26條,明定教師組織轉型為教師教學研究的專業組織。因為根據工會法規定,學校不得設置教師工會(企業公會),為避免學校教師會以其他類工會的形式存在於學校,或者轉型為教師工會的學校分會,《教師法》中一定要明訂教師會應該轉型為教師教學研究的專業組織。甚至在教師的薪資、福利等,都要重新檢視,由教育部訂定,行政院核定。

全國校長協會認為,不能有擇法適用的模糊地帶,當然更不能讓工會法明年5月上路後,教育現場一團亂,所以一定要立即修正教師法目前的相關規定。

法官都接受評鑑 家長團體籲:中小學教師也納入(中廣陳映竹報導)更新日期:2010/12/08 18:05


「工會法」修法通過,教師依法可以籌組工會,家長團體和校長協會呼籲,教師評鑑也能一併入法,家長團體表示,各行各業都有評鑑監督機制,大學教授、甚至法官也要接受評鑑,中小學教師沒有道理不接受評鑑。

因應工會法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也排入立法院本會期修法,不過,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指出,還有部分教育團體極力反對,希望擋下這項修法,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說,老師可組織加入工會後,如果不能盡快修訂《教師法》,不適任教師等問題將遇到更大困難,應該讓教師申訴權益回歸工會法,避免擇法適用。

家長團體也急呼,讓教師評鑑入法。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秘書長符慧中說,孩子成長不能NG,大學法21條明訂大學教授必須接受評鑑,沒有理由中小學教師不用。

符慧中指出,就連比我們落後的中國大陸也通過教師評鑑。符慧中說,國中小是義務教育,對老師家長沒有選擇權,希望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也讓平常優秀教師受鼓勵,提升基層教師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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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給學生一個合理的溫書時間,應不為過。[台北市教師會電子報]

引用自
台北市教師會電子報

12.07
教育新聞及評論

【本會評論】給學生一個合理的溫書時間,應不為過。
記得前幾年的段考時間,正好是界定每一階段學習的中途站,學生在學習了一個階段後,在考前的這段時間裡一定會加緊衝刺、臨陣磨槍一番,段考第一天下午,或可稍事休息,彌補考前辛苦的體力耗費,再準備第二天的考試,段考第二天下午,也可稍微放鬆心情,以再迎接下一階段的學習,教師在段考下午,也可從事閱卷,盡早公布評量結果,這樣的作法,行之多年且合情合理。
這幾年,可能是教育部眈於部分家長的壓力,硬性規定,全面取消溫書假,逼得所有學校必須在課程安排上排滿整天,也就出現考一節、自習一節,或下午硬性將學生留在學校的勉強配合措施,不但學生怨聲載道,也造成學校管理上的許多困擾,甚至造成學生與教師管理上的衝突,因此舉實違反學生的學習規律與基本習慣。
在美國,小學生在段考完後的隔天,還有一天的放假,我們的教育部實在不應處處限制我們的高中生,不信任他們的自主權,把他們當溫室裏的花朵。
我們覺得,任何制度,尤其教育措施,先要考慮人性,今高中職學生團體在網路上發起的「還我溫書假」活動,在教育部關切降溫下,尚還有高達五萬六千人的參與,我們在此呼籲教育部應正視此聲音,在合法合理下,依學生習慣及人性考量安排段考行程,彈性調整段考下午放學時間,方為正辦。
公關文宣部主任江文隆 TEL02-2596-0780 Email cyhsjohn@yahoo.com.tw
以下節錄自12.07聯合報
高中生連署向總統要溫書假2010/12/07【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還我溫書假啦!」多數高中職生本周舉行第二次段考,這也是教育部全面取消溫書假後的第二次考試,仍有上萬學生持續連署爭取溫書假。連署活動總召集人楊宗燁表示,參與連署的五十餘校將於本周末把五萬多人連署書寄往總統府,「請馬總統公開給我們一個回應。」
楊宗燁表示,網路上「還我溫書假」的連署已達五萬六千人,超過全國高中職學生總數百分之五,平均二十位高中職生,就有一人參與;參與書面連署者也超過萬人,每班一張的連署書累積成厚厚一疊,本周六將以雙掛號寄到總統府。
連署活動副總召集人李晴嘉說,她所在的大台南區,就有南一中、南二中、南女中都參與連署,「不要因為我們只有十六、十七歲,就不肯聽我們的聲音。」
高中職的溫書假於法無據,但行之有年,也就是在三天的段考期內,上午考試,下午則放「不成文」的溫書假;但教育部三令五申,自本學期開始,取消溫書假;部分學校下午改為自習、社團活動或開周會,也有學校改為考一節、自習一節。
全國學生團體聯盟在臉書(facebook)上發起連署抗議,三個月下來,連署人員已超過五萬六千人。
高雄中學回應學生要求,決定如家長簽名同意,學生可在段考日下午離校,但若學生提不出家長簽名,則需留校。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說,雄中的作法並不違反教育部的原則。

台中一中校長郭伯嘉表示,目前段考已改為考一節、自習一節,但如雄中模式獲教育部認可,校內也可再就溫書假一事與學生、家長討論。台南一中校長黃運生表示,十月中旬已召開過家長代表大會,決定考一節、自習一節的模式,應該不會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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