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平為核心理念的教育為今年「國際和平日」的重點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外事部編譯
9月21日為國際和平日。Education International(國際教師工會聯盟,簡稱EI) 在慶祝國際和平日的同時,重申人權為和平的核心。此外,EI也向 那些獻身於教導學生和平的價值,並由此建立公平、 包容及有愛心的社會的老師們致上萬分的敬意。
人權是和平的核心
「在國際和平日這樣的日子裡,EI希望強調和平的重要,」EI秘 書長Fred van Leeuwen指出:「以和平為核心的教育不應僅存在於無戰爭、 無衝突的區域,只要是團結一致的社會就應有以和平為核心的教育。 和平無法單獨存在,它必須與自由、正義、民主、人權、 寬容及團結共存。」van Leeuwen先生還特別強調老師是培養孩子成為負責任的公民的 關鍵角色,因為老師能藉由推動人權教育而建立一個和平的社會。
政府應保障人民擁有自由及受高品質公立教育的權利
許多證據顯示,歧視與濫用自由會造成社會衝突, 但貪污腐敗則會傷害國家的法治及民主。所以, 教育工會必須緊盯著各國政府及國際組織, 讓各國政府負其應負之義務,尤其是與人權相關的部份。 也要注意某些艱困地區人民、特別是女性、移民子女、 少數民族是否擁有受教育的權利。
鑒於一個對人民有愛心的政府確能塑造出和諧、正義及和平的國家, 故「全球教育夥伴」及聯合國秘書處最近發起了一個「 全球教育行動」。 該行動打算將免費的義務教育定為人權暨國家之義務。 至於訂定此規定的原因,是因為「教育」 在各國一直處在妾身未明的狀態,有的國家將其視為國家的義務, 有的則將其視為可買賣的服務。
最後,EI再次提醒各國政府,辦教育是政府的義務。 政府應尊重教育人員及孩童的權利, 並提供所有孩子足夠的資源及均等的教育機會。
資料來源:EI網站
編譯日期:201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