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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為考核新法進一言[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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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致  全教會理監事暨會員代表、各縣市教師會及會務人員

全教總上週發起反對教育部修正成績考核辦法連署活動,旋即獲得全國教師熱烈響應,各縣市教師一致表達反對惡修考核辦法的堅定立場。

不免有人質疑,教師之所以反對修法,是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維護?
實際上,多數教師支持核實考核,老師們感慨的是,宣稱要鼓舞教師把教育當成志業的官員,怎能訂出這樣脫離現實、形式主義、本末倒置的考核指標?依照新法相關規定,未來老師們為了維持甲等考績,只能被迫騰出有限時間進行相關記錄,這對忙於教學、又要輔導管教學生,已然分身乏術的老師們,乃至於強調親師互動的中小學教育現場來說,不啻都是災難。比惡修考核新法更為巨大的災難則是:曾幾何時,我們的教育必須這樣去實務虛?這樣捨本逐末?一個行禮如儀、崇尚表面文章的校園氛圍當真符合學生的最佳利益?這難道是我們要的國民教育?值得探究的,教師以外的教育關係人,比如校長、家長如何看待這樣的修法內容?校長團體、家長組織代表參與教育部修法諮詢會議時又表達了什麼立場?他們當真能代表多數校長與家長的心聲?他們確信這樣於教育有利?
毫無疑問,目前的校園氛圍與親師關係,確實不利於教師,近日,我接到兩個老師的陳情與諮詢,相當程度反映出日趨緊張的親師關係,殊值關注。


有個國小導師鑑於班上每天的營養午餐都吃不完,於是指示兩位自行帶便當的同學一起用湯,老師的初心再簡單不過,考量每天的剩菜最後也只能成為廚餘,與其浪費,不如讓自備便當的同學一起分享,重點是,此舉其實沒有影響任何同學的權益,老師還藉此進行了機會教育,向同學傳達愛物惜物、共同分享的理念。詎料,一週後,卻有家長向學校學務處投訴,直指教師不該讓未繳費的同學喝營養午餐的湯,要求學校行政轉達家長意見。台灣立報9o v 接到投訴的這位導師,先是一頭霧水,然後是深遠的嘆息。老師沮喪的是,老師與愛心家長每每關懷、贊助弱勢學生而不計回報,怎麼把營養午餐喝不完的湯分給自備便當的同學也有事?再者,親師的距離為何這樣遙遠?家長為何不願意直接跟老師溝通?感覺委屈的老師儘管堅信自己的作法無誤,但迫於無奈也只好依照家長的建議,此後營養午餐就只專供訂餐的同學使用,哪怕每天剩下一堆剩飯剩菜,也只能全當廚餘處理。「使用者付費」也沒不對,問題在於,教育的意義當真能簡化成這樣的照章行事?

另一個例子是一位國中導師,當事人本身是英文老師,考量班上同學的國語文程度尚有提升空間,於是老師熱心地利用早自習或課餘時間,要求同學做國語文的成語練習,並要求測驗成績太差的同學做相應訂正。

這位老師願意在本科之外,花時間加強同學的國語文程度,按理應該會是個贏得家長肯定的老師才是,怎知竟有家長因此向民代投訴,檢舉教師抄寫練習過多,有涉及體罰之虞,這名認真負責的老師為此難過不已,想不通為何盡心盡力卻要落得被投訴的下場?然而,在當前的校園氛圍下,我也只能勸他,即便自己認真無愧,仍應加強親師溝通,並努力提升自己的輔導知能,才能應付挑戰日多的教學現場。相信有許許多多認真的老師都曾有過類似的經驗,這也再次說明我們為何必須反對考核新法,試想,類似這樣主動、積極、為學生盡心盡力的老師,考核新法不僅難以如實反映其表現,甚至反而要使其成為「班級經營欠佳,或親師關係衝突情節嚴重」的乙等教師了,教育部煞費周章訂定的考核指標,究竟能否如實獎優汰劣?還是反向逼使教師照章行事、明哲保身?教育部能不慎思?
官員可能不解,何以自以為「立意良善」的考核新法反而落此非預期的後果?而這又是另一個顯而易見的教育災難了,何以任一基層教師都能明顯指出其謬誤的考核指標,官員卻堅信其能落實考核?無需諱言,親師關係的修補與重建,乃至於教師的專業與精進,在在需要吾人投入更多心思,但顯非透過這樣的考核指標可以完成,為教育計,為學生計,有請懸崖勒馬了,教育部。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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