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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2022/12/30牛奶瓶報報】【1111230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導護執勤被車撞、終生失能沒得賠】 【家屬:每個月還要負擔21天健保不給付的費用】 【同樣是因公受傷,教師不如軍人待遇】 【全教產: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 From:李賢能

 【1111230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導護執勤被車撞、終生失能沒得賠】
【家屬:每個月還要負擔21天健保不給付的費用】
【同樣是因公受傷,教師不如軍人待遇】
【全教產: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老師導護執勤被車撞滿周年,日前確定終生失能、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當初的呼籲教育部要重視也滿周年了,教育部早已忘記;一年來,部長未曾探視因公受傷的梁老師,教育部、衛服部相關人員未曾出席所有協調會。據知教育部曾於2月召開唯一的檢討會,竟是檢討別人,未檢討自己,也未曾檢討教師因公受傷的後續配套措施。

【全教產】表示,定位很奇特的「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9 條竟規定:「本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造成學校無法為所有執勤的導護老師投保意外險,更奇特的是教育部耗巨資投保了一個無法理賠的「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原本基層老師都誤以為有保障、保障也夠了,一夕之間,才發現原來通通都沒有保障!

更令梁老師家屬義憤填膺的是,今年10月起醫院迫於健保局的壓力,竟要求家屬5周內需自費3周、只有2周由健保給付,但同樣因公受傷於802住院的特戰士兵秦良丰,卻是住院4年均不用自費,對於同樣也是因公受傷的梁老師而言,卻須自費,家屬深嘆,教師所受待遇真不如軍人。

【全教產】表示學校範圍外應不屬學校校務,且學校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當拿起「停」的旗子揮舞,對駕駛根本沒有強制力,還要賭這輛車會不會停下來,且沒有危險加給、沒有執勤津貼,只有一張獎狀加上「可能無效」之補休,為何要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於學校教師呢?

交通部每年都要學校呈報交通安全教育成果資料,而且要報的資料越來越多,大家拚命寫作文、做假資料,但實際問題卻都沒有效解決,這是虛應故事?另外,部分縣市警政單位的「護童專案勤務」竟只針對國小,沒有國中,也就是說國中老師沒人幫,本次高雄導護老師被撞重傷一案,即是國中老師!

【全教產】呼籲政府必須正視相關問題,不然教師站導護發生意外的事情,不會是最後一次,老師也難以兼顧班級學生狀況,等於肩負雙重責任壓力大;92年教育部新聞稿明白指出: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未來可能修法通過之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

此外,有關教師因公受傷之相關配套規定將有待立法院修法,包括開放超額意外險、修正「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教師因公受傷比照軍人制度由健保給付等等,【全教產】期盼能由梁老師之事件開啟今後「因公受傷之教師受到完整保障」之路。

●附件:

【教育部新聞稿】教育部感謝教師從事導護工作
日期:92/10/15  發稿單位:國教司
單位連絡人:楊韻玲/邱素珠   電話:23976804
對於國民中小學學生交通安全導護工作,是否為教師的義務或責任,此為爾來教師提出之疑義,針對此,教育部提出三點說明表示:
1.教師幾十年來基於愛護學生,自發自動從事導護工作,教育單位特予致謝,而此基於愛心之付出也是數十年來教育的優良傳統。
2.事實上,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
3.未來,對於交通導護相關事宜,將請地方政府與教師會、家長會再協調研議,取得各方的共識,以解決照顧學童之安全問題。

●相關媒體報導:

1111230中央社_全教產:義交民防取代導護師 讓老師回歸學校
https://www.cna.com.tw/amp/news/ahel/202212300090.aspx

1111230NOWnews_導護教師被撞終生失能 全教產籲檢討「因公受傷」配套
https://www.nownews.com/news/6015149

1111230聯合新聞網_導護老師被撞終生失能 教團籲修法、讓教師加保意外險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6875900

1111230CTWANT_教師導護被撞終生失能 賴香伶批潘文忠至今未探視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229842

1111230三立新聞_想討回公理正義! 導護老師遭撞終身失能 家屬控校方投保卻拿不到理賠 學校澄清: 有在爭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cpCg_sXaw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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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電子報第2562期】全教總法規快報-教育部修正防疫管理指引與QA,教師申請防疫假別時,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全教總法規快報(111年11月11日)

教育部修正防疫管理指引與QA,教師申請防疫假別時,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全教總協同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針對學校各自解讀教師防疫假別之排代,造成鐘點費核支爭議亂象,積極向教育部反應,建議明定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宣告11月14日起校園到校服務免除未滿疫苗劑次需快篩措施,各級學校防疫指引與QA修正相關規定。
👉教育部最新版QA修正,明文規定教師申請防疫假別時,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最新法令動態,詳參全教總網頁:https://reurl.cc/KXbr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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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電子報第2557期】鍥而不捨 代理教師權益保障將入法

  鍥而不捨  代理教師權益保障將入法

 
    全教總長期關注與維護代理教師勞動權益,今年已達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擴大申訴事項範圍。

10月12日拜會范雲委員時,針對代理教師權益議題深入交換意見;10月13日,全教總委請賴香伶委員召開協調會,國教署同意保障代理教師權益,達成以下決議:
    請教育部於二個月內,草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其中應包括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起敘基準比照專任教師之相關規定。

    今日(11月3日),立法院即傳來好消息,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教育部預算案時,通過范雲委員所提出的兩個預算案,確定教育部將修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兩個法規,明定自112學年度起,各縣市及學校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給付全年薪資。

    #感謝范雲委員、賴香伶委員積極促成,以及參與連署的張廖萬堅吳思瑤委員,與全教總一同守護代理教師夥伴權益與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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