鍥而不捨 代理教師權益保障將入法
全教總長期關注與維護代理教師勞動權益,今年已達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 擴大申訴事項範圍。
10月12日拜會范雲委員時, 針對代理教師權益議題深入交換意見;10月13日, 全教總委請賴香伶委員召開協調會,國教署同意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達成以下決議:
請教育部於二個月內,草擬《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 其中應包括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起敘基準比照專任教師之相關規定。
今日(11月3日),立法院即傳來好消息,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教育部預算案時, 通過范雲委員所提出的兩個預算案,確定教育部將修改《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 兩個法規,明定自112學年度起, 各縣市及學校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給付全年薪資。
#感謝范雲委員、賴香伶委員積極促成,以及參與連署的張廖萬堅、 吳思瑤委員,與全教總一同守護代理教師夥伴權益與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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