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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國小校長指潑男罵街 判登報道歉[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電子報第 39 期]

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電子報第 39 期

◎ 訂閱網址:http://www.ylcta.org.tw/ ◎ 發報時間:2012-03-07

《》國小校長指潑男罵街 判登報道歉

國小校長指潑男罵街判登報道歉
刑事判罰五千民事判賠八萬
2012-3-3台灣立報
〔記者黃立翔、胡清暉/綜合報導〕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新北市坪頂國小校長張榮輝,前年九月誤以為全國教師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升任教育部訓委會常委,廣發電郵指「羅德水不是全教會的打手嗎?潑男罵街也終有出頭天」,被羅德水控公然侮辱。刑事部分去年士林地院判罰張某五千元,民事昨天判張某賠八萬元並登報道歉。
判決指出,前年九月一日,張榮輝發現一則「家長老師、坐下來談要『互相毀滅』」新聞,原文誤將教育部訓委會常委羅「清」水誤載為羅「德」水。但張某直接引用該文,寄發電子郵件給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數十個單位及個人,並嘲諷:「羅德水不是全教會的打手嗎?何時變成教育部訓委會常委了?那要恭喜他,潑男罵街也終有出頭天。」羅德水憤而提告,並附帶民事求償。
張某被起訴後,辯稱雙方是十多年舊識,當初是出於「恭喜」之意,並稱「打手」、「潑男罵街」是詼諧、玩笑用語。但法官依據辭典,認定「打手」是「受僱幫人保鑣、打架的人」,「潑男」則指凶悍無賴的男子,還糾正張某身為國小校長,國文程度應優於一般人,認為都是卸責之詞,刑事部分去年判罰五千元,民事則判賠八萬元並登報道歉。
法官避開教師工會刊物期降低對立
由於兩人各屬立場略顯對立的團體,法官為避免道歉啟事徒增兩團體歧見,未依原告要求在「教師工會季刊」刊登道歉啟事,而改在報紙刊登,勸和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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