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oo.gl/4Le457
全教總外事部 綜合整理
103.11.12
未來,如果無法負擔大學學費,或者不想背負數萬至數十萬元的學貸,也許到德國唸大學是個好選項。繼挪威、阿根廷、盧森堡之後,德國由今年十月開始,全國高等教育完全免費。此一政策甚至惠及在德國唸大學的外籍學生。
德國的免學費政策,起源於該國人民相信教育是公共財(a public good),也是基本人權。但全面免學費的措施,其實得來不易。
1999 年,包括學生工會、產業工會、政黨等的二百個團體,共同宣佈成立「反學費聯盟」,投入免學費運動。全德國的學生們,開始上街抗議西德收取學費的七個州。漢堡市的學生發起罷繳學費活動,而黑森邦的學生們則發起佔領大學行動。
這些來自基層的活動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各州開始陸續取消學費措施。
2008 年,在德國最保守的巴發利亞州,數百位學生展開各種抗議行動,包括激烈的佔領活動、在學校與選舉中進行論述,以及進行更大的區域性活動。
到了 2013 年,學生人數上升至數千人。輿論的支持,讓他們成功提出了135 萬位(佔該州人口的 15%)合格選民簽署的「高等教育公投」請願書。
數日後,該州總理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主動取消學費政策。
德國官員說:「我們取消學費措施,因為我們不想讓高等教育取決於學生父母的財富。」一位議員說:「政治的核心任務,就是要讓德國的青年學子們都能享有高規格的學習生涯。」
【國際暸望】《教育政策》教育乃公共財 德國大學免學費
《民間共同發起運動》
《學生翻轉政策》註: 公共財 (Public goods) 是一種集體消費財,表示一旦這種財貨被提供,任何人都可以均等的享有。公共財具有「非敵對性」(non-rivalness),表示這個財貨不能被個別消費者所獨享,公共財同時也具有「不可排他性」
(non-exclusiveness),表示該財貨一旦被提供,就可以由多人同時消費。
了解更多
http://thinkprogress.org/education/2014/10/01/3574551/germany-free-college-tuition/
http://theconversation.com/how-germany-managed-to-abolish-university-tuition-fees-32529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133122
http://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14/oct/07/germany-scrapping-tuition-fees-england
教育乃公共財 德國大學免學費【全教總第544期電子報】
教育公共化,捍衛校園學權與勞權【全教總第541期電子報】
反對教育商品化:
◎反高學費,課徵資本利得以擴大教育經費。
◎反高教自經區,拒絕假國際化,真圖利放任!
要求教育公共化:
◎ 挹注公共資源,幼托整合公共化:增設公立幼兒園、降低班級人數、
◎ 改善生師比,捍衛教師勞動權:加強私校董事會的公共監管,
保障師生權益:
◎ 落實校園民主,拒絕發展謊言,學生進入校園決策!
◎ 兼任教師公私立鐘點費不脫鉤,高國中小學導師費一致,同工同酬。
◎ 正視兼任助理、實習生為勞動者,確認僱傭關係,落實勞動保障。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育部第三學期將成變相加課【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電子報第107期】
教育部第三學期將成變相加課!!!
◎ 訂閱網址:http://www.peiu.org.tw ◎ 發報時間:2014-11-09
《新聞稿》第三學期將成變相加課 全教總痛批教育部!
20141110全教總新聞稿
【媒體相關報導】:1、2、3、4、5、6
第三學期將成變相加課 全教總痛批教育部 天馬行空 不可理喻!
在毫無事先討論之前,教育部日前拋出「中小學第三學期」制,針對教育部此一荒腔走板的決策,全教總予以嚴厲譴責,
照片來源:蘋果日報
一、黑箱決策,淪為變相加課
各國中小學常見之學期制主要有「二學期制」、「三學期制」,
二、台灣中小學學習總時數名列世界前茅
教育部的變相加課,迎合了部分課上越多越好的家長期待,殊不知,
照片來源:ET TODAY
三、任意加課違反兒童最佳利益
課程絕非上越多越好,為維護兒童最適利益,《兒童權利公約》(
台灣的教育政策之所以失去人民信任,
【媒體相關報導】:1、2、3、4、5、6
請善待孩子的第一位老師 全教總要求保障私幼教保人員薪資,工作時數應優於勞基法規定【全教總第539期電子報】【全教總第540期電子報】
記者會引起全國媒體關注,
老師必須保持行政中立,不可以站台助選嗎?【2014/11/03教育桃源電子報】-公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非行政中立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
【會員問診室】老師必須保持行政中立,不可以站台助選嗎?
文/邱儷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主任)
簡單的說,
最近選舉將至,學校裡的教師集會,人事或校長會說:「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Q9、中立法何以將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列為準用對象?
答:依司法院釋字第308 號解釋,公立學校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
Q10、
答:不是。以教師係從事教學、研究工作,並享有憲法保障之言論、
Q33、公務人員無論是否於上班或勤務時間,抑或有無請假,
答:公務人員無論是否於上班或勤務時間,
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
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
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
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
七、其他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命令禁止之行為。
Q44、公務人員違反中立法規定時,應如何處罰?
答:依中立法第 16 條規定,公務人員違反中立法之規定時,應按情節輕重,
所以,銓敘部也說明的很清楚,教師分兩部份:兼行政職的教師,
所以如果有人問:「老師可以站台助選嗎?」這得要先問問:「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電子報第 105 期 : 行政院核復教育部同意超時授課鐘點費按週核發
行政院核復教育部同意超時授課鐘點費按週核發
超時授課鐘點費發放方式困擾學校多時,在本會與全教總努力下, 行政院業已同意按週核發。
教育部於101年3月23日函釋回復彰化縣政府詢問中小學專任教雖然教育部已作如上解釋,
10月20日行政院核復同意教育部的主張:
1、支給規定:整學期超時授課,
2、支給基準:比照「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
本案以行政院機關之高度作了一致性裁定,
(1)94年6月24日教育部召開會議研商「
(2)部分主管機關對發放方式仍有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