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仆後繼?】各位老師,上級長官交辦你做違法的事情,你要不要配合?
●文:廖建中(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100年12月15日,我曾經透過《牛奶瓶報報》發表過一篇文章〈各位老師,上級長官交辦你做違法的事情,你要不要配合?〉。
http://www.keu.org.tw/keu/milkpaperView.aspx?id=5600
當時我藉著台中市某市立高中的案例呼籲各位大家:「勇敢的說『不』,甚或是『知所進退』、老子不幹了,結局可能都會比官司纏身來得好?」
無獨有偶,台東某國小也爆發類似的事情,而且涉案的人更多、起訴的罪嫌更重,報導標題如下:
●1041118中央社:詐取學校建設基金 校長5老師貪污罪起訴
●1041118自由時報:作假帳浮報公款 國小校長、5名老師涉貪起訴
正所謂「日頭赤焰焰,隨人顧性命」,台東這個案子柳姓校長否認有指示老師以不實單據浮報,校長說這是老師們的私人行為,和他無關;老師們則是異口同聲說是奉校長的指示。
檢察官認定:柳姓校長於民國97年間,指示楊姓主任、高姓組長、賴姓組長、巴姓主任、洪姓老師等人,收集發票,浮報和開發假收據,詐領校務資金。
縱使是校長指示,這些主任和老師,都無法免除刑責,因為理論上,這叫【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可能都算【共同正犯】。
《貪污治罪條例》犯第4條至第6條,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還是提醒一下:各位老師,上級長官交辦你做違法的事情,你要不要配合?
轉貼相關報導:
●●●1041118中央社:詐取學校建設基金 校長5老師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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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取學校建設基金 校長5老師貪污罪起訴
發稿時間:2015/11/18 13:07最新更新:2015/11/18 13:07字級: 字級縮小字級放大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8日電)台東柳姓國小校長和5名老師,涉嫌以發票作假帳,並且詐取學校建設基金,檢察官依貪污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表示,柳姓校長於民國97年間,指示楊姓主任、高姓組長、賴姓組長、巴姓主任、洪姓老師等人,收集發票,浮報和開發假收據,詐領校務資金。
另外,柳姓校長又指示楊姓主任等人,浮報活動經費,將剩餘款挪做柳姓校長的私房錢,作為公關、餐敘、購買禮物,或是做為私人花用,總計詐得新台幣56萬餘元。
檢調偵辦時,柳姓校長坦承將「建設基金」和活動「剩餘款」用於私人用途,但未指示楊等人以不實單據浮報,這是楊等人的私人行為,和他無關。
不過,楊等人供稱是依柳姓校長的指示,以不實單據浮報,詐領「建設基金」。
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將柳姓校長和5名學校主任、組長,以及提供收據的牛姓4名廠商提起公訴。1041118
●●●1041118自由時報:作假帳浮報公款 國小校長、5名老師涉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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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假帳浮報公款 國小校長、5名老師涉貪起訴
台東柳姓國小校長涉嫌假藉職務之便,利用學校辦理訓導、教務等活動,指示5名老師向廠商索討內容不實發票,及空白收據填具不實商品項目、數量或金額,浮報活動經費,作假帳向縣府辦理核銷請款,挪為私用。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蘇金鳳攝)
2015-11-18 16:06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柳姓國小校長涉嫌假藉職務之便,利用學校辦理訓導、教務等活動,指示5名老師向廠商索討內容不實發票,及空白收據填具不實商品項目、數量或金額,浮報活動經費,作假帳向縣府辦理核銷請款,挪為私用,台東地檢署日前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柳等6人及4名廠商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柳是在93年至97年任職校長期間,指示同校楊姓主任、高姓組長、賴姓組長、巴姓主任、洪姓老師等人,利用經手辦理活動,要求廠商配合提供內容不實的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統一發票,或空白收據自行填寫作假,再以不實憑證資料向縣府訛詐請款,得款轉交不知情的張姓主計以「建設基金」名義登簿作帳,並將「建設基金」的款項用來支付柳私人餐飲、購物等費用。
起訴書指出,柳另在95年12月至97年2月間,指示楊姓主任以相同方式浮報活動經費,詐得款項再以「剩餘款」名義登簿作帳,同樣用以支付柳私人費用,或將現金直接交由柳花用,柳等人以此方式浮報詐領所得款項,共計56萬8739元。案經檢調偵辦,柳坦承「建設基金」、「剩餘款」款項用於私人用途,但否認指示楊等人以不實單據浮報,辯稱違法行為均係楊等個人行為。楊等人則供稱是依柳指示,以不實單據浮報、詐領,得款用於柳私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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