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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上路三年 私校小聯考 讓教育政策完全破功 全教總:政府不要成為助長私校招生亂象的幫兇[全教總]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54
12年國教上路三年  私校小聯考 讓教育政策完全破功
全教總:政府不要成為助長私校招生亂象的幫兇
    12年國教全面實施至今已經三年,三年來,這個被國人寄予厚望,被政府宣傳成是「世紀教育工程」的重要國教政策,不僅沒有減輕學生壓力,反而讓私立國中更加搶手、熱門,家長、考生對私校的熱衷程度,成為12年國教最為諷刺的場景。
    全教總指出,12年國教宣稱要達成「有教無類」、「因材施教」、「適性揚才」、「多元進路」、「優質銜接」等五大政策理念,但光家長擠破頭想進私校一事,12年國教宣稱的理念可以說完全失敗。之所以造成這樣扭曲的情況,政府宣傳不夠,致使部分家長不信任多元入學管道只是表面原因,真正的關鍵在於《私立學校法》公然為私校的招生大開方便之門。
   《私立學校法》第57條明定,私立國民中小學校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獎補助者,經報請學校主管機關備查,其辦理前項各款事項,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之限制。也因為這樣的規定,使許多私校堂而皇之的進行基本學力測驗,變相辦理入學考試,或以各種科學營隊、多元智能成長營、數理語文菁英競賽為包裝進行招生,家長、考生趨之若鶩,蔚為奇觀,連原本沒有升學壓力的國民小學都因此受到影響,等於把升學壓力向下延伸。
    據本會蒐集的資料,僅台中一地,今年就有16所私立中學以各種名目進行招生(詳見附表1)為了迎合這樣的升學競爭氛圍,各補習班競相開設「私校班」,每年到了私校招生季節,宛如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前,國小升初中的聯考復辟,許多國小學生在小三、小四就開始接受升學考試的填鴨補習,也讓國小教育系統大開倒車,回到四、五十年前的樣貌。代表12年國教實施後,國中小學生的升學壓力不減反增。
   全教總沉痛批判,放任私校以各種名目招生,根本就是「假營隊、真入學」,造成的結果就是「肥了私校、垮了公校」、「苦了家長、累了學生」。也讓教育系統形成「貴族私校階級」、「一般公校階級」的不同世界,有能力的家長對於擠入私校趨之若鶩,這對標榜教育公共化的台灣教育是最大的諷刺。
     台灣的教育曾經是公共化的榜樣之一,然而主管機關放任私校以考試招生的結果,形成對教育政策落實的阻礙和反諷。12年國教上路已經三年,學生壓力反向增加,私校招生業務蒸蒸日上,補習班招生也跟著蒸蒸日上,教育部標榜的教育理念全成為紙上談兵的笑話。全教總要求教育部、立法院嚴肅面對此一議題,以具體作為約束私校招生亂象。因此,全教總主張:
    一、立即修訂《私立學校法》第57條,徹底禁止私校以各種名目進行考試招生、營隊招生,確保教育公共化,落實國中小正常教學。
    二、私校入學應比照公立國中小,由教育局處設計系統,私立學校統一線上登記、電腦抽籤及電腦常態編班,以保障學生受教權,落實國教有教無類理念。
   三、主管機關應嚴加查察私立學校的辦學,落實教學正常化,貫徹國家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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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教師介聘但書恢復-「於同一學校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全教總]

 【全教總】重大消息-鍥而不捨 臺閩介聘但書終於恢復
    有關教師介聘作業,原本取消的但書,經過【全教總】連日來的努力,透過相關委員積極奔走,全教總地方工會並與地方教育行政溝通,終於傳來好消息。張廖萬堅委員剛剛告知全教總,上午臺閩介聘小組開會後,但書已經恢復了,並做成以下決議:
1. 恢復但書,今年即適用。
2. 報名延長至5月8日。
3. 今天即請縣市修正作業系統,讓符合資格者上線。
全教總代表全體陳情老師感謝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全體委員替教育與教師發聲,感謝教育部國教署、地方教育行政從善如流,及所有一起努力的夥伴及教師,讓本案圓滿落幕。
※全教總關注教師介聘權益 張廖萬堅委員協調會 事有轉圜
    106年4月19日全教總協同基層教師,將保留但書之相關訴求,訴請國教署邱乾國署長協助解決,國教署函請106年主辦縣市召開臺閩介聘小組研商(4月27日召開會議);全教總並陳請立法院張廖萬堅委員協助,全教總訴求:
1. 臺閩介聘考量教師特殊情況需求,保留歷年作業之但書機制。
2. 育嬰留職停薪及兵役期間,納入六學期實際服務之採計內涵。
    張廖萬堅委員應全教總之請,於4月21日召開協調會,邀集國教署(許麗娟副署長、國中小組蕭奕志副組長)、全教總(張旭政理事長、臺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洪維彬理事長等)及陳情老師一同會議,協調會決議綜整如下:
1. 考量特殊需求,臺閩介聘仍應保留但書之機制。
2. 減少制度改變衝擊,106年臺閩介聘應沿用105年但書規定之內容與條件。
3. 考量高國中小衡平性,育嬰與兵役留職停薪應納入六學期採計期間,不予扣除。
※教育文化委員會【無異議通過】張廖萬堅委員之提案
    張廖萬堅委員按照協調會承諾,於4月24日經李麗芬委員及何欣純委員連署,完成提案送教育文化委員會。當日教育文化委員會【無異議通過】張廖萬堅委員之提案。送4月27日臺閩介聘小組依建議事項研修,並將相關結果儘早揭示公告,以利有需求之教師於規定期限(5月4日前)申請介聘。
    (然嗣後相關機關以今年的介聘在多數縣市因介聘辦法已經公告,也已啟動介聘機制為由,4月27日臺閩介聘小組拒絕依照協調會及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之提案執行之。)
※【全教總記者會】嚴重抗議台閩介聘委員會漠視立法院決議 罔顧人倫慘狀
    全教總4月28日因應臺閩介聘小組會議否准但書恢復一事,率同陳情教師赴教育部門口召開記者會抗議,要求恢復但書。邱乾國署長親自接受陳情,表示將盡最大努力處理但書恢復一事。
※全教總極力向朝野立委說明並爭取認同
    教育文化委員會會議,感謝柯志恩委員於106年04月30日,感謝劉櫂豪委員、柯志恩委員、陳學聖委員、張廖萬堅委員、吳思瑤委員、蘇巧慧委員於106年05月01日,現場質詢教育部替基層教師發聲!
※臺閩介聘小組開會後,決議恢復但書
    感謝國教署邱乾國署長,5月2日親自出席臺閩介聘小組會議,體恤基層教師人倫需求,全力促成臺閩介聘恢復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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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 全教總要求國會嚴審法案 落實基金永續 世代共榮 [全教總第1401期會員快訊]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425
年金改革 全教總要求國會嚴審法案
落實基金永續 世代共榮
    年改已進入國會審議階段,相關法案已於本周一開始聯席審查,並將於明後天召開公聽會,後續就將進行逐條審查,為使年改法案能減少爭議,全教總除透過遊說委員,請委員於聯席審查時對相關法案提出修正建議,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全教總理事洪維彬亦受邀出席公聽會,將於公聽會表達全教總訴求。

    全教總指出年金改革已經進入最後階段,但相關年改法案仍有許多缺失,全教總呼籲朝野委員針對以下問題提出修正:
一、所得替代率造成年資不公,應往上做調整。
    按退休制度原理,有多少年資就應累積多少給付,目前各年改版本均以設定所得替代率上限的方式扣減退休給付,造成年資越久,扣減比率越高,這和鼓勵久任,延後退休年齡的做法背道而馳。全教總建議,應破除替代率迷思,打開替代率天花板,讓年改回到公平合理的主軸。
二、教師退休60起支不妥,宜改為85(年資+年齡)制。
    全教總認為官版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方案,不符家長期待,嚴重阻礙師資新陳代謝,全教總堅決反對中小學教育人員60起支方案,建議國會朝野黨團考慮其職業屬性,中小學教育人員宜改為85(年資+年齡)制。
三、不宜將公保年金與退撫所得掛勾,形成二個保險僅能領取一種之狀況。
    目前公保並無財務問題,且在給付率低,年金給付須等到65歲才能請領的條件下,年金化對於公保財務的壓力不會比一次請領來得大,並不會影響公保財務,所以不應該併入所得替代率。
四、已退、在職不應雙重標準,建議維持一致。
    年金改革應採取公平一致標準,但行政院方案卻是對已退、在職採取不同標準,包括退休金計算基準、補償金給予,均出現雙重標準,全教總主張改革標準應該一致,補償金一次給付應與已退者相同,退休金計算基準,在職人員亦應與退休人員標準一致,避免產生爭議。 
五、月退休金調整機制不明確,建議修正。
    針對月退休金調整機制,官版授權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視退撫基金盈虧、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環境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全教總認為政府係軍公教人員雇主,負有保障員工退休權益之責任,不應以國家財政狀況等理由任意調整退休人員退休金、或遺族月撫恤金或遺囑年金,建議刪除第67條「退撫基金盈虧、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環境」等文字。
六、修法前育嬰留職停薪年資亦應採計。
    育嬰留職停薪係為了提高生育率而設計,當初在明定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時,就應該一併調整退撫條例,當初的為德不卒,應該在本次修法中補足。
七、支持禁止「雙薪肥貓」條款,但行政院版條件過於嚴格,恐影響人才再利用,規定不宜過嚴。
    禁止「雙薪肥貓」一向是全教總的積極主張,然對於「雙薪肥貓」條款應著眼於避免不當利益產生,不宜過分嚴苛而導致退休人才難以再貢獻心力。因此,現行官版宜改為退休後再任職薪水超過最後在職薪資一半時,停領65%為宜。
八、應於教師法規範事項,非屬於公校退休撫卹條例者,不宜於本次退撫草案中列入。(第22條、第24條)
    本次官版加入了命令退休事項,其中之一為「情緒不穩,言行異常,致影響學校聲譽或教學績效,且有具體事證。」(第22條)「影響校譽」是非常主觀的評斷,不宜做為命令退休的事項,宜刪除。另,資遣事項之一,「現職工作質量未達教學基準,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法審議認定屬實。」為教師法上的重大爭議,且並無定論。此次放入公校退撫條例,實有「偷渡」性質,宜刪除。
九、另立新基金或分戶設帳
    為避免中青世代繳付基金提補舊債務,導致日後仍無法領取適切退休金,造成年輕世代對基金不信任,改革後應以設立新基金或分戶設帳方式,確保現在職人員繳付之基金費用仍用於現職人員。致於現有退撫基金,則由國家負最後支付責任。
    除了以上缺失外,目前行政院年改版本,有部分條文業已接受全教總建議,這些建議有助於使基金永續、世代共榮,全教總認為以下內容不應該再調整:
    一、改革不應陷入「肥高官、瘦小吏」缺失:此前歷次年改,均出現「肥高官、瘦小吏」缺失,在全教總長期論述、爭取下,此次年改方案之退休金基數內涵,確定採納全教總長期主張,繳和領均以本俸(薪)2倍計算。
    二、改革節省經費全數倒入退撫基金:全教總一再主張改革不是讓政府得利,所有經費均應回歸公教退撫基金。政府接受全教總建議,本次法案規定「政府節省經費,全數挹注退撫基金」。
    三、繼續維持「國家負最後支付責任」之規定:年改會方案原擬取消國家負最後支付責任,經全教總要求保留,本次法案仍維持原規定,以確保國家應盡之責任。
    四、退休起支緩衝期應予調整:對於中小學教師退休年齡,全教總一再主張,應從75開始逐年加1到85,即可退休起支。目前方案就緩衝期部分採納全教總主張,惟退休起支年齡猶待調整,全教總建議教育人員起支85制(年資+年齡)。
    五、公保養老一次給付應保留:官版原規劃取消公保養老一次給付,並將公保年金一併納入退休所得替代率限制下,在全教總強烈抗議下,官版已同意在職人員退休時可選擇一次請領。
    六、公保養老一次給付應於退休時領取:官版原限制65歲才能領取公保養老一次給付,在全教總抗議下,政府已同意得提前領取公保一次給付。
    七、現行提撥分擔比例不應改變:前次馬政府年金改革,曾規劃調整退撫提撥(保費)分擔比例,由35%(受雇者):65%(政府),調整為1比1,在全教總強力主張下,此次年改方案之提撥分擔比例維持不變,不讓政府推卸其雇主責任。
    八、一次退休人員應有更高保障:針對選擇一次退休金的退休人員,目前政府業已部分採納全教總建議,同意退休所得超過替代率地板者仍得保留6%優惠存款。
    九、年資併計等方案應同步制定:全教總長期主張所有受雇者年資均應可攜、併計,此次官版方案業已同意新增年資保留、年資併計、年金分計制度,讓受僱者在公、私職涯轉換時,不至於影響退休權益。
    十、遺屬年金二分之一應維持:原年改會方案將遺屬年金調降為原退休金之1/3,全教總遊說宜維持現行規定,行政院方案維持二分之一。
    全教總並特別感謝於聯席審查會呼應全教總主張,或以書面質詢支持全教總意見的諸位委員:葉宜津委員、段宜康委員、柯志恩委員、劉櫂豪委員、王育敏委員、張廖萬堅委員、蔣乃辛委員、楊鎮浯委員、陳學聖委員、許淑華委員。
    年金改革已經進入最後階段,全教總要求國會嚴審法案,針對相關年改法案缺失提出修正,落實基金永續 世代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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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新制老師退休每個月少4000元左右,但退撫每月要多繳2000元。橫跨新舊制老師損失最多,76級預估每個月少20000元(含18%)-高教產工會支會長年金研習重點【2017/4/18牛奶瓶報報】

演講者:劉亞平、廖建中
(高敎產前丶現任理事長)

【高教產支會長聽講筆記】

1060406高教產工會支會長年金研習重點,和大家分享:
1、【多繳】預計法案通過,明年1月1日開始 ,現職教師每個月退撫就要比現在多繳2000元(以最高本俸來算,繳費提撥從12%提高到18%)。

2、【新基金】千萬不要選擇【確定提撥制】,因為盈虧自負,而且給付率非常低,維持目前的【確定給付制】是最好的。

3、【替代率】本俸乘2當分母,對教師相對有利,替代率雖較改革前低,但離在職月薪較近。

4、【替代率】改革後,年資最重要,年資越久,替代率越高,累積35年最高有75%。

5、【少領】純新制30年,現在制度預估原可領56000元,改革後估領52000元左右,影響是較小的。

6、【司法戰】已退休者,打不溯及既往官司,未退休者,打信賴保護官司,不溯及既往較有贏的機會。

7、【司法戰】年資補償金,是恩給制改儲金制的補償,政府不能說取消就取消,這部分工會未來會幫忙支持提訴訟。

8、【育嬰假】育嬰假未來修法後可算年資,服務年資和退休金年資都可以算,但修法以前的不行。

9、【樓地板】地板與大部分的教師無關,要注意修法後每年的給付率(年資一年給幾%)及所得替代率。

10、【強制納保】公保和退撫屬社會保險,強制納保,一定要交。

11丶【延退】高教產主張教師55歲可退,退休年齡+年資指數,4/27會員大會討論確認後,再將主張進行立法遊說。

12、【訴訟】有律師建議,退休教師要提訴訟,有自己的權益主張,贏了才有機會自107年開始賠償損失。

13、【動員】若發動員令進行立委遊說,麻煩大家出來支援。

ps.1、劉亞平76級 ,預估自己每個月少20000元(含18%),所以,橫跨新舊制老師損失最多。純新制每個月損失4000元左右,但退撫每月要多繳2000元。

ps.2、退休的夥伴,如果可能,繼續加入工會當贊助會員,將來訴訟,工會比較會提供協助。

ps.3、現職夥伴若將來年資以服務35年就可以當做教學年資最上限,因為再往上,增加的替代率就很少(一年多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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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eu.org.tw/keu/register.aspx
 ※【牛奶瓶報報】舊報總覽 http://www.keu.org.tw/keu/milkpaperList.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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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及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合計超過七日部分,不發給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支給方式補充說明表【全教總第1392期會員快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4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60032058號函「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支給方式補充說明表。

        國教署針對《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第三點,「教師兼任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事假及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合計超過七日部分,不發給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教師兼任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給假期間,由執行該職務之代理人,自實際代理之日起支給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列舉說明。

詳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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