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轉貼:教師工會文宣(091019)

這是全國教師會宣導教師工會的文宣。

引用自
全國教師會網站
http://www.nta.org.tw/

原始檔案請自行點選下列網址下載
http://forum.nta.org.tw/v362/attachment.php?attachmentid=7499&d=1257217274

-----

981019教師工會就是「教師專業與權益的捍衛者」------教師組工會勢不可擋
全國教師會
◎先從基層老師的經驗談起:
「教師組織工會」,在一般基層教師的認知中,似乎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但是,最近看到立法院動作頻頻,似乎又燃起一線希望。老師們兢兢業業於教學工作,常忙得焦頭爛額,根本無暇顧及自身權益,或許是因為過往職場文化使然,面對尚未遇到的事情,總是選擇冷漠以對。但是,隨著政府對教師工作條件的一再改變與對退休基金的財政缺口的束手無策,午夜夢迴時,想到自己可能會晚景悽涼,竟也驚得一頭冷汗!
教改十年,學生壓力變大,老師壓力也變大,但是權益也是「損很大」,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政府部門的決策過程中,第一線人員往往是缺席的。因此,面對當前教師組織轉型的成功與否,除了與政府部門的溝通協商之外,我們認為基層教師參與也是很關鍵性的一點。因為不了解所以冷淡,因為冷淡所以沒有聲音,沒有聲音就沒有人會去重視,集合越多人的聲音,政府部門才會更加重視。所以,如何讓基層老師深刻體認正視自身權益的可能危機與教師組織工會的必要性,應是教師會近期的首要工作。
◎再就教師對組織工會的相關疑慮釋疑:
教育部常用職場福利當要脅手段,希望教師接受現狀即可,若組織工會既有教師福利恐將變動;疏不知職場福利、教師權益乃是來自於法律的保障,豈是說廢除就廢除,如公教人員保險法對於教師保險之規定、教職員退休條例對於教師退休之規定、教師法對教師權利義務之規定等,這些規定都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佈之法律,即便要改變也須經正常修法程序為之。況且,即使教師們乖乖聽話並順從所有政府政策,既有的權益依然會改變,例如先污名再行「肥高官瘦小吏」假改革的公保優存改變便是一例。
至於若教師組織工會則會被質疑其教育專業性的問題,則更屬無稽。反對教師組工會者以為教師並非勞工,且認為教師工會不是專業人員團體,此與國內外工會早就權益與專業並行不悖有很大資訊落差。眾所周知,自教師會依教師法依法成立以來,除了教師權益的維護之外,在教育政策的監督及教師專業的建構上一直都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再者,教改政策之所以無法執行甚至招致失敗,根本原因實由於主管部門不論從決策的正當性到政策實際內容的可行性,在在都充斥著行政權獨大的傲慢,既缺少了由下而上教育專業的力量展現,也始終未重視教學現場上基層教師的心聲與意見。因此,一個沒有完整勞動三權的教師會,當然也就在維護教師專業上顯得捉襟見肘而無法充分發揮教師組織的應有功能了。
◎教師組織工會的進步潮流沛然莫之能禦
自今年四月立法院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來,原工會法第四條限制教師組織工會之規定勢必要做相關修正,才能符合兩項人權公約之精神。基於此,我輩們更應清楚地體認:「勞動人權」是普世的基本價值,所有的受雇者都應享有組織工會之基本權利,不因職業別而被剝奪或有所限制。更因為我們正站在締造台灣人權歷史的浪頭上,任務誠然艱鉅、責任堪稱重大,但我們必須責無旁貸地一肩挑起,同時義無反顧地推動勞動人權教育,如此也才不負教師身為社會改革與教育進步力量發動者所應承擔之社會責任。
換言之,此時此刻,對於教師組織工會不能再有一絲一毫的懷疑,只要勇往直前,你我都可以是「教師專業與權益的捍衛者」!「人權立國」絕不能只是句口號,更應該是全民教育的體現與民主人權的實踐;至於「教師工會」能否在未來的教育改革與社會進步上發揮關鍵的正面力量,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980428現在的校長組織要把校長帶到那裡去?(一)

校長組織形象自我評分表

◎命題:全國教師會980428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和台北縣中小學校長協會最近動作頻頻,令人好奇,究竟這兩個組織要把校長們帶去哪裡?
1. 台北縣中小學校長協會為因緋聞案而下台的縣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主委~副縣長辦理歡送茶會,反覆動員其會員參加,這樣毫不知迴避,為北縣四十二萬師生示範了甚麼品德教育?(1)重情重義,因為地點選在義學國中(2)感恩圖報,因為李副縣長讓大家安居樂業(3)以上皆是(4)以上皆非

2.台北縣中小學校長協會和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未經遊說法報備程序,而向立委遊說未經其會內公開討論決議的課稅配套內容,請問這是(1)違法(2)違反程序正義(3)以上皆是(4)以上皆非

3.從前的中小學校長協會是力挺校本課程,希望校長轉型能成為課程領導,現在的校長協會是服從縣長,儘管一綱一本有適法問題,照挺不誤。請問這是(1)忘本(2)枉法(3)以上皆是(4)以上皆非

4.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的成員入會沒有障礙,不似教師會要受人團法30人才能成立校教師會的限制,小校教師難以加入。請問至今仍只有全國中小學校長數4000多人的少數參加。這是因為(1)公信不足(2)視野不足(3)以上皆是(4)以上皆非

5.高中職校入學制度,中央地方近年來各行其是。全教會與家長會全力與立法院合作,希望重建秩序。校長協會表示自有看法。請問這是因為(1)觀風向太久,不便表態(2)和校長權益無關,不須處理(3)以上皆是(4)以上皆非




980429現在的校長組織要把校長帶到那裡去?(二)

閱讀測驗:請在閱讀校長協會新聞稿、「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後,回答以下問
題。

◎命題:全國教師會980429

一、校長協會認為社團應有「風格」,但校長協會在事先未取得與會人員同意下即召開名為「教育團體反對修改工會法」的聯合記者會,事後,該協會理事長又撰文指稱:「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及各教育團體在記者會中,一再表示,絕對不反對修法。」請問:這是什麼風格?
①前後矛盾。
②佔人便宜。
③自欺欺人。
④以上皆是。

二、校長協會認為「校長協會成員的基本人權概念為何貧乏至此」並非「適切的詞句」,請問還有什麼比「貧乏」更貼切的用語?
①低落。
②膚淺。
③空洞。
④無知。
⑤貧乏到讓人無法相信。
⑥以上皆是。

三、本會質疑「沒有正確人權概念的校長們,究竟要如何在校園內推動人權教育?」校長協會顯然不太同意,可能原因為:
①現在校園內根本沒有人權教育。
②校長協會以為:校園內不應該有人權。
③校長協會以為:沒有人權概念的校長,更適合當校長。
④以上皆是。

四、校長協會理事長以「一小撮人」形容擁有十萬會員的全教會,可能原因為:
①校長協會認為十萬人是一小撮人。
②校長協會承認自己是一小撮人。
③以上皆是。

五、校長協會理事長指出「國際公約一定符合我們的國家嗎?」其意義為何?
①校長不解國際公約之意義。
②台灣與一般國家不同。
③校長治校時連法律都不一定理會,甭論國際公約。
④校長協會認為校長有行政裁量權可以否決國際公約。
⑤以上皆是。
六、從校長協會力挺一綱一本與台北縣活化課程觀察,您認為校長協會是否「維護孩子的學習品質」?
①看不出來校長協會在維護孩子學習品質。
②看得出來校長協會是在維護自己的位子。
③以上皆是。

七、在您看過校長協會的記者會新聞稿與「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一文後,您認為校長協會對教師組織工會的真正態度為何?
①支持。
②反對。
③表面支持,實際反對。
④不知所云,看不出來。

八、在您看過校長協會的記者會新聞稿與「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一文後,您認為校長協會之整體素質如何?
①低於預期。
②符合預期。
③高於預期。
④沒參加協會的校長素質較高。

九、總體而言,在您看過校長協會的記者會新聞稿與「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一文後,有何想法?
①提升學生語文能力前,應先提升校長語文能力。
②校長的人權素養果然獨到,與一般國際共識不同。
③校長遴選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④建議未參加校長協會之校長們,儘速另組校長專業協會。
⑤以上皆是。

十、讀完校長協會的論述後,您對教師工會的態度為何?
①校長說的是真的,應該反對教師工會。
②校長說的是錯的,應該支持教師工會。
③無論校長說什麼,都要支持教師工會。
④本來不支持的,但校長反對的應該就是好的,因此現在我支持教師工會。




980605教師工會文宣 三之1《敬請印給全校老師》
◎全國教師會「教師組織轉型及發展策略小組‏」
各位敬愛的老師:
您還記得2002年928十萬教師上街要求爭取教師工會的壯闊場面嗎?台灣教師長期以來不得組織工會的禁令,最快在立法院本會期即可解禁,台灣的教師終於可以一如其他先進國家的教師一樣,合法的組織教師工會。
這無疑是對當年妥協下的教師法版本的一大修正,也是全教會成立十週年後,台灣教師運動的一大進展。
然而,目前的狀況仍是憂喜參半。
一方面,限制教師組織工會,而有違憲之虞的工會法第4條可望修正,但另一方面,立法院卻又同時於工會法第6條中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亦即,不得成立學校層級的教師工會,除此之外,在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中亦明訂「教師」與「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不得罷工。
這樣的修法方向,顯然是故意歧視和壓制。要知道,勞動三權是三位一體、不可任意切割的,立法院的妥協修法,無異是對其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後的背叛。
全教會絕不會讓這樣企圖對教師組織「拔根」的陰謀得逞,我們除將聯合所有支持保障基本人權的進步力量,積極向立法院朝野黨團持續施壓外,亦將以此作為檢驗馬總統是否誠信治國的重要指標。
我們的主張是:勞動三權應完整保障,但考量台灣社會目前接受程度,爭議權之行使可提高門檻。
伙伴們,或許您為此感到灰心、喪志,但,那怕是再先進的國家,對基本人權之保障,仍然必須歷經「禁止彈壓」、「消極容忍」、「積極保障」等三個階段的奮鬥,方告確立,台灣已經遠遠落後先進國家數十年,我們除了不斷努力,沒有悲觀的權利。
人權立國絕非只是口號,而是一種對於民主的實踐,相信在我們共同努力下,有朝一日,教師工會必將對台灣的教育改革與社會進步做出貢獻。

教師工會文宣 三之2《敬請印給全校老師》
◎全國教師會「教師組織轉型及發展策略小組‏」
您還在擔心組教師工會嗎?
過去,在教育部長期的誤導下,許多老師幾乎到了「聞工色變」、「逢工必反」的地步,今天,就讓我們好好談談,這些反對教師工會的說詞究竟是否站得住腳?
恐嚇說:
還記得嗎?教育部之前最常說的就是:組工會要取消月退、取消18%、取消免稅、取消寒暑假、領勞基法規定的最低薪資、取消公保改保勞保等。
真相是:
職場福利與基本人權根本是二回事,豈能一概而論?如果組織工會就得放棄既有權益的說法無誤,怎麼可能還有醫師願意犧牲權益來組織工會?其實,教師既有權益大多來自法律的保障,例如公教人員保險法對於教師保險之規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對於教師退休之規定,這些規定都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之法律,即便要改變也需經正常修法程序,由此可知,組織工會與教師既得權益是否變更並不必然相關。
應該看清,維護教師權益的關鍵,絕非來自於政府的施捨與恩給,而是取決於會員的團結與社會的支持,退一步來說,就算台灣的老師選擇永遠當政府的順民與工具,又有誰能保障教師權益永遠不被改變?取消國中小教師免納薪資所得稅之優惠不正是最好的例子?
專業說:
反對教師工會的另一個常見說法是,教師是專業人員不應組織工會,或教師工會不是專業人員團體。
真相是:
誰說工會與專業非得擇一而行呢?請問,醫師專不專業?舉例來說,長庚醫院的醫師一方面是專業醫療人員,一方面則是受僱於長庚醫院董事會的受僱者,兩種身份究竟有什麼衝突?難道醫師組工會後就變得不會看診了?教師組工會後就變得不會教書了?
再以十年教改的經驗而論,教改政策之所以無法執行甚至遭致失敗,關鍵也不在於教師的專業不足,反而是主管部門從決策之正當性與實際內容之可行性均充斥著行政權獨大的傲慢,一個沒有實質勞動三權的教師會在維護教師專業上當然也不免捉襟見肘了,準此而論,所謂「工會主義」根本就是「專業主義」的先行與基礎,完全無需分開處理。

教師工會文宣 三之3《敬請印給全校老師》
◎全國教師會「教師組織轉型及發展策略小組‏」
全教會一如過去,不會讓教師夥伴孤單或徬徨。
針對未來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法,與組織轉型問題,全教會未來一年努力方向如下:
一、 我們將結合所有進步團體與媒體的力量,積極遊說立法院通過進步版本,以爭取完整勞動三權保障為目標。
二、 我們已結合本會教師法、工會法修法小組,成立「教師組織轉型發展小組」,通盤因應修法與組織轉型工程,建立轉型作業程序,方便大家運作。
三、 我們會持續透過組織文宣,批判各種反對教師工會之謬論,建立教師工會之專業形象。
四、 我們會積極與各縣市教師會聯繫,共同將組織轉型列為最重要工作,形成另一波教師自覺運動。
在工會法可能三讀之前,我們看到各種反撲動作正在考驗大家,例如:桃園縣教育處竟拿著教育部以前嚇老師--現在也不敢再用的資料,要求校長轉寄給全校老師以混淆視聽,桃園縣官員公然把馬總統政見講成毒藥,將成為歷史的笑柄,也是執政者上下混亂的最好明證。
教師能不能組工會,該不該組工會,組了工會該盡怎樣的努力,我們自己來詮釋!我們一起來創造!

  • Digg
  • Del.icio.us
  • StumbleUpon
  • Reddit
  • RSS

0 意見:

張貼留言